大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23〕233号)精神,现下达你局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300万元,资金支出金额及支出科目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资金属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在下达直达资金预算指标时,项目名称应与上级部门预算指标发文中的有关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并准确标注直达资金标识。
二、就业补助资金分配将进一步体现激励约束机制,在分配2024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时,将综合考虑各地预算执行进度、资金结余、就业工作成效及审计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要加大就业工作推进力度,严格按照中央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分配使用,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按照要求设定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表
2.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附件1.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xlsx】
附件【附件2. 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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