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财政局2026年度“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职能 领域 | 重点普法内容 | 普法 对象 | 普法形式与具体任务 | 完成 时限 | 责任主体 | 责任 领导 | 责任人 | 备注 |
1 | 普法 责任 统筹 | 法治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党内法规 | 全局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1.牵头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普法活动; 2.督促各相关股室按时限完成2026年度云南省普法日历的普法任务。 | 2026年12月 | 监督检查股 | 周家艳 | 黄建平 | |
2 | 会计法领域普法责任 | 《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通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 全局全体干部职工、各预算单位 | 普法重点围绕: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账簿,不得编制虚假财务报告,强化内部监督,以及明确违法后将面临的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资格)甚至刑事责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与培训制度,确保会计人员知法守法。面向社会宣传《会计法》,并重点组织本单位及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的财务负责人、会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和案例警示教育。 | 2026年12月 | 会计股 | 歹家映 | 金枝菊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领域普法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 全局全体干部职工、各预算单位 | 在预算管理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财政执法和预算管理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和归口服务预算单位弘扬财政法治精神的过程,坚决落实无预算不支出,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执行,推动财政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的贯彻落实,提升预算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培养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参与度,推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 2026年12月 | 预算股 | 歹家映 | 周奇武 | |
4 | 政府 采购 领域 普法 责任 | 《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全局全体干部职工、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相关代理机构 |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 一、分岗分类培训:对采购人(需求部门)侧重采购需求编制、意向公开等主体责任;对采购代理机构强调程序合规与质疑处理;对评审专家普及回避原则、独立评审及违规后果。 二、负面清单可视化:将法律禁止行为(如设置不合理准入条件、差别歧视待遇、串通投标)制作成口袋书或海报,对照负面清单自查。 三、联合监管宣讲:开展政策解读,明确“谁采购、谁负责”的问责机制。 | 2026年12月 | 政府采购管理股 | 周家艳 | 黄建平 | |
5 | 国有资产管理领域普法责任 | 《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 全局全体干部职工、各预算单位、企业 | 分层分类培训,对领导干部侧重法治思维与决策责任,对业务人员强化资产出租、处置等具体流程合规,对财务人员重点普及审计与评估规范。“以案促改”式宣讲:结合违规经营投资、资产评估造假等真实案例,深入剖析法律风险点。 | 2026年12月 | 国有资产管理股 | 徐明华 | 李家红 | |
6 | 金融 领域 普法 责任 |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云南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 | 全局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一、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融欺诈法律制度,提高干部职工和群众的识别能力,对不同群体进行有针对性地宣传,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预防宣传与教育引导; 二、创新宣传方式:利用电视台、网络新媒体播放宣传片,常态化开展"六进"宣传活动,发挥金融机构网点宣传主阵地作用,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海报、发放手册等方式营造宣传氛围; 三、重点人群覆盖:特别加强对中老年人群及刚毕业大学生等易受害群体的宣传教育。 | 2026年12月 | 涉外金融股 | 徐明华 | 郭跃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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