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州级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楚财外〔2023〕30号),现将2023年州级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67.39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租赁和商品服务业新达限奖补助资金40万元;2021年州级稳增长电子商务销售奖补资金27.39万元。
请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及时将资金拨付相关企业。请严格按照省、州有关文件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资金的监管,并自觉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023年6月12日
上一条:大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
下一条:大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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