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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司法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199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4373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司法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司法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199号提案的答复 生效日期:

大司复〔2019〕3号    

 

偰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赡养老人》的提案,已交我单位会同县民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老人赡养保障的建议很有参考价值,值得重视。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快,相对于城市,农村老人赡养问题更加突出,老人的赡养问题,已成为一种突出的社会现象。提案中列举的我县农村老年人赡养方面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具有较强针对性,所提的几点建议很有建地,对我们今后做好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发展养老事业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养老工作,全县农村养老事业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我县制定《大姚县深入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实现了普法主体责任全覆盖。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工作职责和普法责任清单,以“法律七进”为抓手,突出重点,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

二是农村普法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全县紧紧围绕环境整治、安全生产、脱贫攻坚、维稳安保等各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利用“三下乡”“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惠民生补短板”活动以及春节、民族传统节日等重大节点,通过法律咨询、分发宣传资料、宣传品、赠送普法历书、手机报、LED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开展宪法、婚姻家庭、老年人权益保障、社会治安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坚持把脱贫攻坚“自强诚信感恩”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紧密结合,促进法治教育和美德共同推进。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更接地气。审判机关通过公开开庭、巡回审理、庭审现场直播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开展以案释法。行政执法人员结合执法案件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律师在刑事辩护、诉讼代理和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担任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等活动中,积极对当事人开展法治宣传;“互联网+法治宣传”常态化多元化。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短视频、“百姓法治宝典”APP、“云南掌上12348”等大力开展普法宣传。2018年,全县开展统一集中普法宣传活动25场次,自主宣传87场次,开展以案释法2400余场次,新媒体宣传605期次2800余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44万余份,赠送法律书籍4万余册,赠送宣传品5万余个,受教育群众达28万余人次。

 三是抓重点破难题,农村老年人幸福指数不断提升。为切实改善农村养老问题,2018年4月,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制定了《农村帮扶工作特殊家庭赡养问题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忠诚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潘健任副组长,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相关领导为成员的农村帮扶工作特殊家庭赡养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3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9个乡镇58户90人特殊群众赡养问题。

6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赡养义务人积极履行赡养义务的通告》,明确了赡养义务人不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承担的后果,同时明确了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职责和办理农村赡养案件的要求。通过政法机关开展政策法律宣传、主动上门调解、提供法律援助、就地公开庭审等工作,全县9个乡镇58户90人赡养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下一步,司法行政机关将继续密切配合政法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农村养老政策和法律的宣传,依法惩处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  

四是养老服务业稳步推进。围绕“五个老有”的工作目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采取过硬措施,创新工作,奋力推进老龄工作和老年事业再上新台阶。以县乡敬老院为抓手,通过持续加大投入,养老机构覆盖城乡,建成县级1所中心敬老院和福利院,12个乡镇均设置了1所农村敬老院,全县现保有五保供养1379人,集中供养678人,集中供养率达49.2%;以老年协会、居家养老服务、老年护理院为抓手,实施乡镇敬老院新建或改扩建项目11个,新建县老年活动中心1个,采取公建公营、民办公助新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个,全县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1476张,床位使用率达90%以上。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投资4880万元的县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完工,全部建成后可新增床位400张。新建或修缮村级老年活动室48个、实施农村幸福院项目27个。积极支持和扶持老年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共组建老年协会81个。1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互助站)中有6个采取公建民营的方式运营,有9个由村社区负责监管,依托老年协会管理运营,福利院和县乡敬老院由政府举办,直接兜底供养;构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院协同合作机制。以县乡敬老院为基础,全县13个敬老院与12个乡镇卫生院及1个县级二级医院签订了《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院医养结合协议书》,覆盖率达100%,初步建立了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机制,实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院相结合,资源共享、融合式发展。

总体来看,通过多年的努力,特别是脱贫攻坚工作以来,我县的农村养老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较好体现和保障,老年人的幸福感不断增强。但由于我县90%的国土面积属于山区,受地域、群众文化基础、传统观念等因素制约,人民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不浓,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法治宣传教育还存不精准、不到位的地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不懈地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担当尽责抓全局。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县委普法办的职责,压实各部门的责任,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全面协调、检查、考核,推进全民普法。

二是着力推动全县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查找全县普法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找准不同群体对法律的需求,建立需求清单,从“用法端”的需求出发,优化普法资源配置,优化普法供给结构,扩大有效普法供给,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实现普法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创新社会治理。加大氛围营造,积极建议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制定相关措施,在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中,把脱贫攻坚政策宣传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充分融合,积极营造农村爱老敬老养老的浓厚氛围;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议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和县法院积极探索把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列入失信人黑名单,使失信者寸步难行;优化基层治理,会同民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组织指导各村开展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清理完善,丰富村规民约的内容,把村民诚信守法活动进行积分制管理,定期开展评比公示,把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列入农村“红黄榜”,提升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认真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农村养老服务项目的规划,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不断改善农村养老条件,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养老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推进幸福大姚共同努力!  

 

                                                                                                                                                                      大姚县司法局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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