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民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有关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2.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承担县级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3.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社会救助。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4.负责村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级及其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5.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婚姻、殡葬管理政策及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督促经营性公墓审批备案、年检,开展公益性公墓的审批管理,监督检查全县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指导辖区内的婚姻、殡葬等服务机构有关工作。依法办理内地居民的婚姻登记工作,配合贯彻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6.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7.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8.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9.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10.监督和指导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管理使用好上级下达的福彩公益金。11.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管理股、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
所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大姚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2.大姚县殡葬服务中心,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3.大姚县殡仪馆,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4.大姚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大姚县救助管理站),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5.大姚县中心敬老院,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大姚县民政局的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兜底保障,筑牢乡村振兴底线。通过“大数据核对+铁脚板摸排”,对困难群众进行精准识别,全县纳入城乡低保8769户15259人,发放低保金5829.38万元,纳入特困人员供养1677人,发放供养金2263.92万元,实施应急性、过渡性的临时救助655户2432人次233.92万元。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与乡村振兴、医保、残联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对预警发现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群众中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相应帮扶。新增低保对象322户663人,新增特困供养对象92人,退出低保保障585人;将低保边缘家庭一级、二级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参照“单人户”100%纳入保障范围。将符合城乡低保政策的脱贫户和监测户纳入低保保障2282户5949人;将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脱贫户和监测户给予兜底保障312人,支撑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加转移性收入2354.22万元。
(二)“一老一小”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协同推进儿童福利与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养老服务提质扩容,三岔河镇敬老院、铁锁乡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完工;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装修。以项目管理为抓手,开展民政系统债务全面排查,明确化解重点与目标,全年完成债务化解281.3万元,50万元及以下已全部清零。全县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137人,122人持证上岗,持证率达89.05%。发放高龄津贴、长寿补助79385人403.6649万元,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14486人72.43万元。搭建大姚“爱满夕阳”农村留守老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15个村(社区)275名困难老年人开展居家上门照料服务。联合多部门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大检查,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强化儿童福利保障,实施分类救助保障孤困儿童1400余名500余万元,全面推行“红黄蓝”三色风险识别机制,统筹全社会力量对3000多名留守、流动和困境儿童实施精准化差异化关爱帮扶。
(三)深化改革创新,着力优化社会事务服务。推动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向规范化、人性化、便民化升级。以婚姻登记机关为主阵地,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在“5.20”等特殊日期举办集体婚礼、颁证仪式,弘扬文明节俭婚俗新风,共办理结婚登记845对,离婚登记314对,补发结婚证255对,补发离婚证13本。殡葬管理惠民绿色,深入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稳步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探索创新建设节地生态公墓试点8个并投入使用,全年应发惠民殡葬补助资金862.06万元,县财政保障并发放补助资金506.25万元。稳步推进残疾人福利,精准落实5000余名残疾人两项补贴800余万元,创新精康复服务供给机制,积极争取200万元省级试点项目资金支持,为全县约1600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精准可及的社区康复服务。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关爱行动,全年救助126人次。依法做好福利彩票销售站点管理和服务,福彩销售额2188万元。持续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利用二维码小程序新增兴趣点地名500余条。以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为核心,严格把关,规范年检,2024年度年检率为92%。选聘9名党建指导员到社会组织开展党建指导260余次,实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率达94%,党的工作覆盖率达100%;严格落实准入机制,常态化开展摸排,健全完善分类管理制度,对注册登记的141家社会组织及299个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开展业务监督指导3场次。
(四)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大力践行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抓工作“三部曲”,以目标任务为导向,群策群力,直抓推进,持续深挖细查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着力解决一批推进民政工作发展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切实把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化解在“最初一公里”,尽最大努力办成一批“民生实事”,推进各类整治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以整治成果回应群众关切和期盼。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民政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55170623.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731200.04元,占总收入的99.0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39423.16元,占总收入的0.9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143851.01元,增长7.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750288.85元,增长6.77%;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上下年度均无事业收入;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收入;上下年度均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1393562.16元,增长3038.67%。主要原因是:1.2025年民政的很多工程项目已经完工,加大了工程项目的拨款进度,同时城乡困难群众的补助进行了提标,增加了相应的资金下达,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025年10月殡仪馆收回民政局管理,殡仪馆有殡葬服务收入计入其他收入,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民政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54411416.60元。其中:基本支出6133939.67元,占总支出的3.97%;项目支出148277476.93元,占总支出的96.0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990919.16元,增长6.9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09500.57元,增长29.83%;项目支出增加8581418.59元,增长6.14%;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支出;上下年度均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5年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财政下达指标放在基本支出,而2024年是放在项目支出,导致基本支出大幅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一是2025年民政局很多工程项目已经完工,拨付了相应的项目工程款;二是城乡困难群众的补助进行了提标,增加了民政资金的支出,所以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民政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33939.6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96123.98元,占基本支出的96.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7815.69元,占基本支出的3.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民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8277476.9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1977197.52元。
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经费8277148.00元,主要用于保障城市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经费50020574.00元,主要用于保障农村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
3.临时救助项目经费1994961.79元,主要用于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群体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4.特困供养项目经费22643159.00元,主要用于五保老人生活补助。
5.高龄老人项目经费4036600.00元,主要用于80周岁以上及100周岁以上老人生活补助。
6.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项目经费7243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助。
7.儿童福利项目经费946578.00元,主要用于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
8.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经费869835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9.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经费127290.44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基本救助。
10.殡葬改革补助资金项目经费6102501.00元,主要用于特殊困难群体火化入公墓补助及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遗体接运火化全额减免补助费用。
11.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项目经费2176255.70元,主要用于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提升改造。
12.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经费3022802.48元,主要用于乡镇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工程建设及提质改造等。
13.殡仪馆资产购置项目经费16253459.00元,主要用于殡仪馆收回管理项目费用。
14.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经费21977197.52元,主要用于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工程建设。
15.惠民殡葬改革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276300.00元,主要用于人员死亡火化政府给予的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民政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040783.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7%。与上年相比增加9410732.16元,增长6.79%,完成年初预算的167.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158053.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0%,完成年初预算的149.07%,主要用于发放单位正式人员的工资,发放城乡低保及临时救助金、孤儿生活补助、特困人员供养补助、惠民殡葬补助资金、高龄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其他农村生活救助、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等民生资金,同时用于拨付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发放城乡低保及临时救助金、孤儿生活补助、特困人员供养补助等民生资金标准有所提高,高龄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等民生资金发放人数有所增加;同时一些工程项目按照工程进度已完工,已按照工程进度拨付相应工程款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5年民政局很多工程项目已经完工,拨付了相应的项目工程款;二是城乡困难群众的补助进行了提标,增加了民政资金的支出,导致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7954.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完成年初预算的97.54%,主要用于单位正式人员的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单位在职职工退休1人,人员减少,导致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6253458.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8%,年初无此项预算。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州工作要求,2025年10月殡仪馆收回民政局管理,年初无此项工作安排,导致差异。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13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完成年初预算的96.4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单位在职职工退休1人,公积金总额减少,导致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600.00元,决算为2032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601.12元,下降24.52%。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3.8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600.00元,决算为532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20%,完成年初预算的34.1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4.88元,增长0.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676.00元,下降55.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32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676.00元,下降55.6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600.00元,支出决算为2032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601.12元,下降24.5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600.00元,决算为532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1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于年初预算数,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导致总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原因是: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非必要不接待”,压缩接待批次、人数。能合并的接待合并安排,不安排无实质内容的接待活动,从源头减少接待支出。2.部分公务交流简化安排,不安排就餐、陪同;就近开展公务活动,减少食宿支出,实际发生的接待成本低于年初预算测算水平。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4.88元,增长0.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676.00元,下降55.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32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676元,下降55.6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非必要不接待”,压缩接待批次、人数。能合并的接待合并安排,不安排无实质内容的接待活动,从源头减少接待支出。2.部分公务交流简化安排,不安排就餐、陪同;就近开展公务活动,减少食宿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困难群众、实地查看相关项目工程进度等相关工作、日常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上级部门工作检查、工作调研、招商引资相关工作、乡镇到单位办理相关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民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7815.69元,比上年增加4110.57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2025年偿还了一部分上年度所欠的办公经费,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大姚县民政局资产总额123396756.83元,其中,流动资产6598107.54元,固定资产83738258.2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3060391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6153050.2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3545418.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六、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七、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八、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附件【大姚县民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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