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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民政局关于对大姚县十届政协第五次会议第10050074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07/2026-00058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民政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民政局关于对大姚县十届政协第五次会议第10050074号提案的答复 生效日期:

陈辉: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我县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第10050074号)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及阶段性成效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一、关于“优化布局,加快构建三级服务网络”的建议

大姚县制定印发《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办字〔2023〕9号),制定《大姚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进一步明确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职能职责,加快构建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形成以大姚县中心敬老院为核心,以大姚县老年服务中心、金凤凰老年公寓、大姚县医养照护中心、夕阳红老年公寓为支点的5个县城敬老院(其中公办1个,公建民营3个,民办1个)为县级一级服务点5个。以石羊镇敬老院等11个乡镇敬老院为农村乡镇二级服务点。以金龙社区等29个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养老互助服务站)为三级服务点的多元化、多层次、全覆盖的养老服务体系,深化做好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服务。

二、关于“拓展内涵,推动医养康养融合发展”的建议

大姚县积极实施医养智慧融合发展,主要是四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统筹规划破壁垒,把医养康养纳入全县文旅、乡村振兴整体规划,建立民政、卫健、文旅常态化联动机制,不再单独抓养老,整合全县资源协同推进;二是三层服务拓内涵,机构强化医疗康复、社区建设康养驿站、乡村打造旅居康养点,打通双向就医、医保报销通道,覆盖城乡、山区所有老年人;三是本土特色塑品牌,用好我县中彝医药资源,把民族理疗、养生服务嵌入各类养老阵地,打造大姚特色康养服务;四是补齐长效支撑,加强康养人才培训,搭建数字化养老健康服务平台,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旅居康养产业。

三、关于“多措并举,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大姚县重视加强对养老服务人员素质提升培训,2026年1月组织养老护理人员51人培训,目前,全县有养老护理从业人员138人,持证上岗122人,占比达95.9%,不断提升养老机构负责人业务水平和养老机构服务能力。2025年10月我县选手王欢同志荣获楚雄州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竞赛“第四名”。

四、关于“强化保障,建立多元长效投入机制”的建议

一是2025年已争取中央、省州资金1325.53万元支持我县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34.5万元在龙街镇8个村社区实施全力关爱“一老一小”项目。2025年1-5月份,共开展了38次上门服务,服务人数约125人,服务人次约500人次,完善档案资料约 100份,群众满意度达90 %。二是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14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全失能型低保老人集中就近入住养老机构,为政府分忧解难,截至目前,已有10名失能老人集中入住养老机构。三是129个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建设项目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保“十五五”末覆盖率到达60%。

五、关于“压实责任,健全督查考核评价体系”的建议

按照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民政部关于印发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的通知》(民发〔2022〕86号),出台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大姚县乡镇敬老院管理制度的通知》(便笺〔2025〕59号)、《大姚县民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大民发〔2023〕4号)等文件,根据《大姚县民政局2026年拨付养老机构床位综合运营补助资金的方案》对全县养老机构、老年幸福食堂等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考核,特别是财政投入大的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情况。对公办养老机构老人供养金、生活补助、建设资金、院办经济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利用老龄办事协调机制,联合多部门职能职责,建立跨部门数据共建共享和联合动态核查等机制,实现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若有好的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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