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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民政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07/2026-0005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民政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民政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 生效日期:

余立勋代表:

您在大姚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冬春救助因地制宜,部分山区乡镇可由民政部门采购衣、被、粮、油等群众急需物资发放》的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回访答复如下:

2019年3月,我县在机构改革中,原县民政局承担的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职责已划转至县应急管理局。包括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组织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参与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等。

因此,目前受灾人员的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主要由应急部门负责,且近年来,随着国家机构改革和救助政策的逐步优化,救助方式主要以现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为辅的救助方式。

下步,我们会将您的宝贵意见与县应急管理局进一步沟通,形成更接地气的冬春救助工作措施,由主管部门开展好冬春救助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民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若有好的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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