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县范围内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征集范围
(一)未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存在“漏保”“漏救” 问题;
(二)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好转或死亡等情形下,不再符合救助条件,未按规定及时退出救助范围,仍违规享受救助待遇问题;
(三)受理救助程序不规范,以“单人保”“部分保”代替“整户保” 问题;
(四)社会救助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问题;
(五)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作风不实,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侵害救助对象权益等问题。
三、不予受理范围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反映内容不属于民政社会救助服务职能范围的;
(二)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
(三)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 四)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三、举报方式
(一) 电话举报大姚县民政局 0878-6223961;
(二)受理时间:工作 日 8:00—12:00,14:30—16:00;
(三)来信来访地址:大姚县金碧镇咪依噜大街 50 号;
( 四)举报邮箱:2298427807@qq.com(标题请注明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
四、监督反映须知
(一)反映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以上途径如实反映全县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我们将对反映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反映的线索认真组织核查和严肃处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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