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公安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大姚县公安局承担着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任务。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公安工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对全县公安机关实施组织领导和指挥。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相应决策。
(3)组织实施刑事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骚乱。
(4)组织实施并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保会等群众性组织开展治安防范。
(5)组织实施户政、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辖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组织武警内卫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7)组织实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查处交通事故。
(8)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和涉网案件的侦破工作。
(9)组织实施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组织实施看守所、拘留所管理工作。
(10)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法治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11)组织实施禁毒和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组织实施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处置工作,承担县防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组织实施公安信息、通信、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4)组织实施公安机关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性犯罪;处置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执行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警卫任务
(15)组织实施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公安干部人事工作;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警务督查工作,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组织实施公安审计工作。
(16)组织实施公安档案管理工作。
(17)组织实施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18)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大姚县公安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属于独立编制机构和独立核算机构,根据部门职能职责,现有内设机构25个:包括: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政工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禁毒大队、督察审计大队、网安大队、环食药侦大队、特巡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看守所16个队室(中心)以及金碧、仓街、石羊、六苴、龙街、新街、赵家店、昙华、三台、三岔河、桂花、湾碧、铁锁13个派出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公安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大姚县公安局。
纳入大姚县公安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9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9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25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5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5人(离休0人,退休7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5人。
车辆编制29辆,在编实有车辆2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主防”,做好“三件实事”,防范安全守牢底线
一是抓好政治安全“第一要事”。深入贯彻落实州委的部署,抽调精干警力组建打击邪教工作专班,共捣毁邪教窝点7个,移送起诉10人,治安处罚8人(同比上升100%),收缴了一批传播邪教作案工具。持续推进“护网”专项行动。
二是抓牢命案防控“头等大事”。将防控任务压实到县级23个职能部门、12个乡镇,13个综治中心实体化运作,整合县乡综治中心、社区、网格员、治安户长等1200余人力量,全县划分129个网格区,整合3347人群防群治队伍,形成“信息共享、责任共担、问题共治”的工作闭环,确保防控措施直达基层末梢。抓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出租房及流动人口清理等专项工作,精准防控。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787起,化解1762起,化解率98.6%。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开展“拉网式”排查登记,累计登记清理管理出租房 5291户,建档出租房9800余间,流动人口 7999人次,精准采集基础信息438912条,办理居住证2056本,安装“彩云佳园”APP5258户,安装率99.30%,依法处罚违法违规出租房屋房主47人次,让出租房变“安心家园”。
三是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民生实事”。组建专职化队伍,专职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2025年大姚“五类违法”查处量7448起,同比上升40%。严格落实“三必查”制度。着力查处“五类交通违法”“一盔一带”等重点交通违法。2025年以来,全县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1456起,其中五类违法7448起,“一盔一带”11181起,交通罚没款266.5万元(2024年554.71万元,同比减少288.2万元,下降51.96%);办理车驾管业务29856笔(2024年28845笔,较去年增加1011笔,上升3.5%),非税收入101.2万元(2024年127万元,同比减少25.8万元,下降20.31%),“四项指数”呈一升三降趋势,其中事故起数上升7.32%、死亡人数下降11.54%、受伤人数下降5.41%、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54%。深入推进隐患治理,积极协调交运等部门治理完成隐患点段18个,实施生命防护工程及路面硬化36个,里程216.6公里(目前已完成120公里)。投入35万元对驾驶员无纸化理论考试室进行了改造,排查2020年以来失格驾驶员799人、逾期未检及待报废车18403辆,分发到交管大队和各派出所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切实从源头消除事故隐患。
2.抓“主战”,做好“三项改革”,提升警务工作质效。
一是深化“大侦查中心”改革,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网战基地进驻侦查中心,集成5个警种研判权限,为全警及派出所“主防”提供最精准的情报产品85期涉及260余人;抽调网安、刑侦、禁毒、图侦等专业警力,构建大侦查格局,组建跨领域“融合战队”5支,高效打击盗窃、诈骗等民生案件。2025年以来,共立刑事案件485起,同比下降7.3%,破案359起,综合破案率74.02%。落实“大队+派出所、案件提级办理”,集中警种力量办专案的合成作战工作机制,破获电诈案件89件,破案率71.77%,返还受害人资金195.43万元,抓获电信网络诈骗和涉两卡犯罪人员94人,对6517名潜在受害人进行精准反诈宣传,电诈打击质效位居全州领先水平。立环食药领域刑事案件64件(完成任务数的100%),破案67件(超额完成3件);立经济犯罪案件11件,破12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侦办毒品刑事案件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查处种植毒品原植物行政案件44件、铲除大麻21500余株,查处吸毒人员18人。
二是先试先行推进“巡处一体化”改革,做强局所一体化。实行统一接警、巡处一体、巡特合一,全面提升社会治安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2025年改革以来,处置有效警情2614起(占全县警情的36.11%),累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728起,救助群众 117 人次,找回走失老人、儿童 20 余人次,为民办实事 80 余件,破获民生小案7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7人,救助醉酒类人员202人、迷路老人、小孩84人。推行“派出所警力 + 巡逻警力+社区网格员” 三警融合机制,累计排查化解背街小巷安全隐患55处,当场制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现行违法犯罪行为 9 起,查处违法人员 29名,其中现场抓获盗窃、虚假宣传等现行违法嫌疑人 25名,现行犯罪制止率较改革前提升42%。
三是探索“合设所”改革,合并永仁、姚安两县看守所组建“合设所”,实行集中羁押,民辅警“合署办公”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监区管理更加精细有序,实现了连续16年保持监所“零事故”,先后被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获评“全国一级看守所”、全国公安监管部门法治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单位”,2025年8月,被州委、州政府荣记公务员集体二等功。
3.抓基础,做好“三个难点”,夯实基础强保障
一是攻坚社区警务重点基础工作。在治安大队成立了基础管控中心,全面指导好社区警务工作。县城区派出所社区民警做到专职化,不参与接处警任务,确保5个社区有1名民警带2名辅警下社区开展工作;65名社区民警全部进社区(村)班子。推动基础数据变“滞”为“活”,为侦查办案提供准确办案信息。
二是抓好强所行动“攻坚难事”。完善派出所基础工作标准规范、刑事案件办理“负面清单”;建立侦查中心支援派出所办案机制,真正实现对派出所考核重心由以“打击为主”向“防控为主”转变,今年以来13个派出所共接有效警情7953起,其中治安警情、群众求助类警情、举报投诉类警情同比下降5.05%、6.8%、125.74%;保障下倾,派出所执勤执法必备装备100%达标,枪弹库室柜全部改造完成并符合安全标准,新购置的4台警车、8台AED除颤仪、13辆警用摩托车列装到基层派出所,5个山区派出所成功组建“山鹰”无人机小队并投入日常警务工作,22名民辅警取得无人机操作资质,夯实了“空中警队”人才基础。
三是深入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五小五化”工作。将原消防大队业务用房通过资产有偿划拨给我局;年内完成六苴派出所建设,全州唯一一个无房派出所退出历史舞台。投资80余万元开展了派出所“五小五化”建设,有效改善了基层办公、生活环境。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公安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81715649.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035282.06元,占总收入的99.1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80367.61元,占总收入的0.8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183633.71元,增加30.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279004.51元,增加31.2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其他收入减少95370.80元,减少12.29%。主要原因一是公安机构改革,环食药侦、交警部分在职人员转入,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福利、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地方拖欠企业账款还本债券资金安排以及中央、省州专项增多,导致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公安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82061486.40元。其中:基本支出58741880.91元,占支出的71.58%;项目支出23319605.49元,占总支出的28.4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488236.98元,增长31.1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667479.09元,上升6.66%;项目支出增加15820757.89元,上升210.9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公安机构改革,环食药侦大队人员并入公安局核算导致人员经费预算支出增加;二是政府性基金债务资金支出、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联合办案经费等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公安局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741880.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517176.57元,占基本支出的92.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20840.80元,占基本支出的6.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公安局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319605.4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大姚县公安局非税收入成本及工作经费8828.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非税工作收缴工作正常进行,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完成县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2.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7272505.08元,主要用于提高基层公安机关办案和装备经费保障水平,支持公安机关开展办案业务和装备建设,开展禁毒、反恐、打击经济犯罪、重大刑事案件侦办、秘密力量建设、重大活动安保、维稳业务和装备建设等方面,为专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促进公安工作和公安事业的整体发展。
3.大姚县公安局联合办案专项经费1836500.00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网络赌博专案办理、追赃挽损,打击网络赌博行为,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
4.县级第一批县级重点项目前期经费465000.00元,主要用于大姚县公安局纳入第一批县级8个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确保项目落地建设。
5.大姚县公安局办公用房购置专项经费1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公安机关正常开展工作。
6.政府专项债券拖欠企业账款资金2215884.00元,主要用于“6·30”台账内政府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程类拖欠账款。
7.执法执勤用车购置经费52226.56元,主要用于购置执法执勤车辆,强化涉恐情报、预警研判、打击整治、应急处置工作,严防发生严重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强化守边固边,坚决维稳边境安全稳定;继续加强重点人员排查和秘密力量建设,加强情报信息搜集,彻查和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深入专案侦查,妥善处置敏感人员和敏感事件,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
8.派出所规范化建设项目资金199318.83元,主要用于推进派出所净化、绿化、文化、美化、规范化的“五化”建设,以改造生活小设施、规范便民小窗口、配齐警用小装备、增加健身小器材、打造美丽小庭院“五小”建设为抓手全流域打造“小而美”派出所,提升派出所服务效能和文化内涵,改善基层派出所办公、办案条件,助推派出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9.武警勤务保障经费322966.65元,主要用于进一步推进武警中队全面建设,排查整治隐患点,维修改造基础设施,强化水电保障,保障县武警中队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单位正常运转。
10.看守所、拘留所拘押人员生活、水电、公杂保障资金458623.53 元,主要用于保障武警部队人员、车辆、公用经费,确保单位正常运转。
11.2025年州级禁毒补助576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生活补助,提高保障标准,确保专职人员队伍的稳定。
12.公安机关省级政法转移支付刑侦装备补助资金18500.00 元,主要用于强化涉恐情报、预警研判、打击整治、应急处置工作,严防发生严重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强化守边固边,坚决维稳边境安全稳定;继续加强重点人员排查和秘密力量建设,加强情报信息搜集,彻查和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深入专案侦查,妥善处置敏感人员和敏感事件,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
13.2025年上级公安、打击烟草犯罪专项资金1255790.75元,主要用于强化涉恐情报、预警研判、打击整治、应急处置工作,严防发生严重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强化守边固边,坚决维稳边境安全稳定;继续加强重点人员排查和秘密力量建设,加强情报信息搜集,彻查和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深入专案侦查,妥善处置敏感人员和敏感事件,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公安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279867.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1%。与上年相比增加17523589.63元,增加28.38%,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6%。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6678679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1012147.6元;支付辅警人员工资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05028.97元;办公、水电、维修、工会等行政运行支出3836395.8元;办公设备购置84445.00元;烟草打假打私、禁毒、安保等执法办案支出7302907.88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1861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3%,完成年初预算的141.50%。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25027.6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573444.37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40145.38元,死亡抚恤1980001.3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32747.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4%,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32747.0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72533.36元,职工大病医疗保险62952.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417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8%,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284171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215541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630”台账内政府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程类拖欠账款。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000.00元,决算为1626451.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8.2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决算为652226.5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960992.9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13232.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000.00元,决算为1626451.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8.2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98323.17元,增长22.4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决算为652226.5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0.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960992.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08%,完成年初预算的1372.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1323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81%,完成年初预算的73.51%。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层公安执法执勤车辆老化,年度内经财政批准报废更新执法执勤用车4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303091.17元。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78526.56元,增长138.3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5435.39元,下降7.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768.00元,下降26.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232.00元,较上年减少4768.00元,下降26.49%(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层公安执法执勤车辆老化,年度内经财政批准报废更新执法执勤用车4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303091.17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4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辆。主要用于29辆公务用车、40辆巡逻摩托车执法、办案、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保维稳、案件查控等专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2155414.88元,决算为2155414.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155414.88元,主要用于“6·30”台账内政府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程类拖欠账款。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公安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20840.80元,比上年增加381000.04元,增长10.76%。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机关日常运行发生的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水电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因2025年度公安信息系统设备增加,年度内电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等增加,导致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大姚县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63566490.37
元,其中,流动资产4435577.86元,固定资产47422974.5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0709066.00元,无形资产998871.9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度70701739.14元相比资产减少7135248.77元,减少的原因是将2024年法院划扣涉案资金缴国库及退还涉案人员17007834.66元,以及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造成固定资产净值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8208.8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094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7263.8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8208.8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08208.81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4.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