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各代表团分组讨论代表意见建议答复
金碧一团赵斌代表:
您在2025年2月18日上午金碧一团代表团讨论会上,提出了“关于社区民警已配备,但职责未明确,建议明确社区民警职能职责,加强普法和矛盾纠纷调解,充分发挥作用。”的意见建议,县人民政府已交由我单位办理,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1.2023年9月,大姚县公安局坚持社区民警专职化,在金龙、北城、映塔、李湾、里长堡设置五个社区警务室并各配备了一名专职社区民警,明确了社区民警是社区警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和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管理实有人口、掌握社情民意、组织安全防范、维护社区秩序、服务辖区群众,且已形成制度上墙(社区民警工作职责第四项:社区民警应当结合社区警务工作,就地接处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警情,认真做好治安调解,依托基层治理平台积极参与多元化解,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
2.在下一步社区警务工作中,大姚县公安局将进一步压实社区民警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普法宣传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提升矛盾纠纷“防控力”和“化解力”。
大姚县公安局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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