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公安局机构设置
(一)综合管理机构
1.办公室
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协调县公安局业务工作;保障县公安局领导政务活动;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拟订县公安局内部制度;承担提案议案办理、优化营商环境、平安建设、作风效能建设、双拥、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职责;承担党委办事机构职能等。
联系电话:0878-6227404
2.政工室
统筹组织、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干部人事、教育训练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日常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文化建设、心理健康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力资源、警衔管理、警务技术、优待抚恤、表彰奖励、干部协管等工作;负责县公安局党组织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等。
3.情报指挥中心
收集、分析、反馈和综合处理各类重大敌情社情动态、突发事件、重大案件等情报信息,组织“情指行”一体化合成作战;协助局领导指挥、处置各类重大突发案事件;规范全县公安机关接处警工等。
4.警务保障室
拟定县公安局警务保障需求计划;承担县公安局经费预决算和管理使用、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基础建设、内部安全管理、定点帮扶、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等。
(二)执法勤务机构
5.法制大队
负责全县法治公安建设;开展公安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开展公安普法宣传工作;组织起草涉公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负责县公安局规范性文件、重要事项等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负责对县公安局业务部门承办案件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等进行审核、审批,监督、审核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工作,负责刑事、行政案件质量的监督等。
6.督察审计大队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负责县公安局信访工作,受理、督办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投诉和群众信访工作;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等相关职能;承担县公安局考评工作;负责县公安局审计工作。
7.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实有人口、公务和民用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特种行业、娱乐服务场所等工作;指导、监督、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等。
8.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中国公民因私出境事务,外国人管理及港澳同胞出入境及居留等事务。
联系电话:0878-6148061
9.刑事侦查大队
收集、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分析研究、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跨地区重特大案件的侦办工作;负责全县刑事技术建设工作;负责打击涉黑涉恶、拐卖妇女儿童、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为基层派出所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10.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分析、研判全县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办特大或跨地区的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受理经济犯罪举报;收集经济犯罪情报。
11.禁毒大队
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开展禁毒情报分析研判,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毒品查缉和对毒品、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侦办毒品犯罪案件;组织、协助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等。
(三)大姚县看守所
依法对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余刑在一年以下的罪犯实施羁押和监管;依法对在押人员实施规范化管理;负责羁押人员的生活事务和监所建设。
联系电话:0878-6303166
(四)大姚县行政拘留所
负责对违反治安管理被裁决拘留人执行处罚。
联系电话:0878-6303166
(五)设置13个派出所
1.金碧派出所(社区中队、刑侦中队、治安中队、勤务指挥室)
联系电话:0878-6222110
2.仓街派出所
联系电话:0878-6381110
3.龙街派出所
联系电话:0878-6383110
4.赵家店派出所
联系电话:0878-6384110
5.新街派出所
联系电话:0878-6385110
6.六苴派出所
联系电话:0878-6366110
7.石羊派出所
联系电话:0878-6371110
8.三岔河派出所
联系电话:0878-6375110
9.三台派出所
联系电话:0878-6376110
10.铁锁派出所
联系电话:0878-6377110
11.湾碧派出所
联系电话:0878-6301110
12.桂花派出所
联系电话:0878-6308110
13.昙华派出所
联系电话:0878-6387110
(六)交通管理大队
综合指挥协调交通管理业务工作;负责掌握、分析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拟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及交通秩序治理的对策措施。
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核准剧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参与城乡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工作;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全县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和驾驶人考试、发证、管理工作。
依法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联系电话:0878-6213029
(七)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森林警察大队)
掌握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开展对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负责开展对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负责开展对环境资源、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
联系电话:0878-6223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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