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件类别 | 嫌疑人姓名 | 决定书文号 | 处罚决定 | 执行方式和期限 | 
| 1 | 李**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李**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79号 | 给予李**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行为罚款三百元的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二百五十四元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金碧支行缴纳罚款及违法所得。 | 
| 2 | 王**户盆景被盗案 | 盗窃 | 施**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78号 | 给予施**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 当场宣布后,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将施**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行政拘留期限自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3日。 | 
| 3 | 杞**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杞** | 大公(铁)行罚决字〔2024〕10号 | 给予杞**罚款三百元的处罚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内到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铁锁支行交纳罚款 | 
| 4 | 李**殴打他人案 | 殴打他人 | 李**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77号 | 给予李**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 | 该处罚决定书宣布后,由作出处罚的公安机关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四日行政拘留,时限:2024年6月28日至7月2日。 | 
| 5 | 李**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李** | 大公(台)行罚决字〔2024〕26号 | 处四百元罚款的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一百元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大姚农村商业银行三台支行缴纳罚款。 | 
| 6 | 水**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水**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76号 | 给予水**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处十日拘留并处一千元罚款的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八百九十八元 | 宣布后,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期限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7日),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云南大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碧支行交纳罚款。 | 
| 7 | 张**被诈骗案 | 诈骗 | 高**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75号 | 给予高**处二日拘留,并处一千元罚款的处罚,因同一行为高**已经被采取刑事拘留限制人身自由二日,时间应当折抵,不执行行政拘留 | 自该处罚决定书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到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金碧支行缴纳罚款。 | 
| 8 | 孙**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黄** | 大公(刑)行罚决字〔2024〕19号 | 对黄**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十日拘留的处罚。 | 宣布后,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拘留,期限从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7日。 | 
| 9 | 孙**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孙** | 大公(刑)行罚决字〔2024〕18号 | 对**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给予三百元罚款的处罚 |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云南大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碧支行交纳罚款。 | 
| 10 | 王**、邱**与张**、邓**互殴案 | 殴打他人 | 邓** | 大公(仓)行罚决字〔2024〕18号 | 对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 | 宣布后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期限自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自宣布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仓街支行缴纳罚款。 | 
| 11 | 许**故意伤害案 | 故意伤害 | 许**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73号 | 给予许**五日拘留,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 | 行政拘留由大姚县公安局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期限:自2024年6月25日至6月30日止);罚款限许**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云南省农村商业银行大姚金碧支行缴纳。 | 
| 12 | 许**故意伤害案 | 故意伤害 | 王**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72号 | 给予王**三百元罚款的处罚 | 罚款限王**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云南省农村商业银行大姚金碧支行缴纳。 | 
| 13 | 杨**故意伤害案 | 故意伤害 | 杨** | 大公(湾)行罚决字〔2024〕2号 | 对杨**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三百元罚款的处罚 | 宣布后,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并于十五日内到大姚农村商业银行湾碧支行缴纳罚款叁佰元。 | 
| 14 | 李*、冷**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冷** | 大公(刑)行罚决字〔2024〕17号 | 对冷**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给予十日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拘留不予执行 | 自收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到云南省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缴纳罚款。 | 
| 15 | 李**涉嫌网络赌博案 | 赌博 | 李** | 大公(昙)行罚决字〔2024〕3号 | 对李**参与网络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云南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昙华支行缴纳罚款 | 
| 16 | 邱**故意损毁财物案 | 故意损毁财物 | 邱** | 大公(台)行罚决字〔2024〕25号 | 对邱**的故意损毁财物的违法行为给予五日拘留,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 | 宣布后,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期限: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6月24日),罚款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到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三台支行缴纳。 | 
| 17 | 李*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李* | 大公(石)行罚决字〔2024〕11号 | 对李清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给予五百元罚款的处罚 |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大姚农村商业银行石羊支行交纳罚款五百元整。 | 
| 18 | 王**非法携带管制器具案 |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 | 王** | 大公(三)行罚决字〔2024〕9号 | 对王**的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一百元的处罚,并收缴其非法携带、持有的弩。 | 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到大姚农村商业银行三岔河支行交纳罚款。 | 
| 19 | 王**盗窃电缆线案 | 盗窃 | 王** | 大公(桂)行罚决字〔2024〕7号 | 给予王**盗窃电缆线的违法行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 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三日内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 
| 20 | 符**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符** | 大公(仓)行罚决字〔2024〕17号 | 给予符**行政罚款三百元的处罚 | 自宣布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缴纳罚款。 | 
| 21 | 杞**被诈骗案 | 诈骗 | 张* | 大公(三)行罚决字〔2024〕8号 | 对张科的非法出借电话卡、银行账户违法行为给予五百元罚款的处罚 | 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之内自行到大姚农村商业银行金碧支行缴纳。 | 
| 22 | 张**、祁*等人寻衅滋事案 |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 祁*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71号 | 给予祁勇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 宣布后,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期限从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4日。 | 
| 23 | 白**非法携带管制器具 |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 | 白**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70号 | 给予白**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并收缴作案工具管制刀具一把 | 当场宣布后,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拘留七日(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1日)。 | 
| 24 | 李**非法持有枪支案(串并案主案2件1人) | 非法持有枪支 | 李** | 大公(铁)行罚决字〔2024〕9号 | 对李**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行政处罚,并收缴李**持有的五百二十五克火药、一百六十三颗铜炮 | 宣布决定书之后,由大姚县公安局铁锁派出所送大姚县看守所执行拘留,期限自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25日。 | 
| 25 | 张*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张*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69号 | 给予张*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 | 自收到该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到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金碧支行缴纳罚款。 | 
| 26 | 李**虐待案 | 虐待 | 李** | 大公(台)行罚决字〔2024〕24号 | 对李**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给予拘留十三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 | 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 
| 27 | 云南大姚祥华工业制造股份公司被诈骗 | 诈骗 | 付**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65号 | 给予付**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二千六百元,罚款二千六百元,并处行政拘留九日的处罚 | 付**因同一行为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九日,折抵行政拘留九日,行政拘留不再执行。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金碧支行缴纳违法所得及罚款。 | 
| 28 | 王**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案 |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王** | 大公(七)行罚决字〔2024〕9号 | 对王**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 宣布后,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拘留期限(自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09日)。 | 
| 29 | 郭**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案 |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郭** | 大公(仓)行罚决字〔2024〕16号 | 给予郭**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 宣布后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期限自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8日止) | 
| 30 | 刘**被殴打案 | 殴打他人 | 刘**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64号 | 给予刘**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云南大姚农村商业银行金碧支行缴纳罚款。 | 
| 31 | 陈**被诈骗案 | 诈骗 | 徐**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63号 | 对徐**的违法行为处三百元罚款的处罚。 | 罚款限徐**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云南省农村商业银行大姚金碧支行缴纳。 | 
| 32 | 季**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季** | 大公(三)行罚决字〔2024〕7号 | 对季**的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 | 宣布后,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罚款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到大姚农村商业银行三岔河支行缴纳。 | 
| 33 | 李**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李** | 大公(新)行罚决字〔2024〕10号 | 对李**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五百元 | 李**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新街支行缴纳罚款。 | 
| 34 | 杞**被诈骗案 | 诈骗 | 汪** | 大公(三)行罚决字〔2024〕6号 | 对汪**的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违法行为给予十日行政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 | 宣布后,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罚款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到大姚农村商业银行金碧支行缴纳。 | 
| 35 | 李*、冷**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冷** | 大公(刑)行罚决字〔2024〕16号 | 给予冷**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十日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拘留不予执行 | 自收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到云南省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缴纳罚款。 | 
| 36 | 尹*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尹* | 大公(刑)行罚决字〔2024〕15号 | 给予尹*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罚款三百元的处罚。 | 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云南省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缴纳罚款。 | 
| 37 | 云南大姚祥华工业制造股份公司被诈骗 | 诈骗 | 梁**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62号 | 给予梁**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行为七百元罚款,并处七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 梁**因同一行为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七日,折抵行政拘留七日,行政拘留不再执行。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金碧支行缴纳罚款。 | 
| 38 | 李*、冷**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李* | 大公(刑)行罚决字〔2024〕14号 | 给予李*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处十日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 | 自宣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自收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到云南省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缴纳罚款。 | 
| 39 | 袁*与吴**等人互殴案 | 殴打他人 | 袁* | 大公(仓)行罚决字〔2024〕15号 | 给予袁*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收缴剪刀一把 | 宣布后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期限自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4日止);自宣布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仓街支行缴纳罚款。 | 
| 40 | 袁*与吴**等人互殴案 | 殴打他人 | 布** | 大公(仓)行罚决字〔2024〕14号 | 给予布**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 | 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期限: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4日);自宣布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仓街支行缴纳罚款。 | 
| 41 | 袁*与吴**等人互殴案 | 殴打他人 | 吴** | 大公(仓)行罚决字〔2024〕12号 | 给予吴**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收缴撬棍一根 | 宣布后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期限自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9日止);自宣布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仓街支行缴纳罚款。 | 
| 42 | 起**被诈骗案 | 诈骗 | 李** | 大公(刑)行罚决字〔2024〕13号 | 给予李**非法出借银行卡的违法行为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 |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云南大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碧支行交纳罚款。 | 
| 43 | 符*、符*等人阻碍执行职务案 |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 | 符* | 大公(治)行罚决字〔2024〕7号 | 对符*处八日拘留的处罚 | 宣布后,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办案民警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起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6月6日) | 
| 44 | 王*、刘*、马**等人寻衅滋事案 |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 马** | 大公(仓)行罚决字〔2024〕11号 | 对马**的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给予拘留十日的处罚 | 宣布后,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拘留,期限自2024年5月29日自6月8日。 | 
| 45 | 王*、刘*、马**等人寻衅滋事案 |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 王* | 大公(仓)行罚决字〔2024〕10号 | 对王*的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给予拘留十日的处罚 | 宣布后,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拘留,期限自2024年5月29日自6月8日。 | 
| 46 | 王*、刘*、马**等人寻衅滋事案 |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 刘* | 大公(仓)行罚决字〔2024〕9号 | 对刘*的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给予拘留十日的处罚 | 宣布后,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拘留,期限自2024年5月29日自6月8日。 | 
| 47 | 王*、刘*、马**等人寻衅滋事案 |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 韩** | 大公(仓)行罚决字〔2024〕8号 | 对韩**的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给予拘留十日的处罚 | 宣布后,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拘留,期限自2024年5月29日自6月8日。 | 
| 48 | 符*、符*等人阻碍执行职务案 |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 | 符* | 大公(治)行罚决字〔2024〕6号 | 对符*处九日拘留的处罚 | 宣布后,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办案民警送大姚县公安局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起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6月7日) | 
| 49 | 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肖* | 大公(新)行罚决字〔2024〕9号 | 对肖*给予罚款四百元的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五元 | 罚款由被处罚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新街支行缴纳 | 
| 50 | 余**开设赌场案 | 赌博 | 余** | 大公(治)行罚决字〔2024〕5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第七十条之规定,拟建议对余**赌博行为不予处罚。 | 不予处罚 | 
| 51 | 邓**被殴打 | 殴打他人 | 华**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54号 | 给予华**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九日行政拘留,并处四百元罚款的处罚 | 宣布后,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大姚县公安局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期限从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2日,被处罚人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到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金碧支行缴纳罚款。 | 
| 52 | 陆**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案 | 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 | 陆**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53号 | 处贰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宣布后,十五日内到云南大姚农村商业银行金碧支行缴纳罚款。 | 
| 53 | 肖**为赌博提供条件案 | 为赌博提供条件 | 张* | 大公(七)行罚决字〔2024〕8号 | 对张*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并收缴赌资二百五十元人民币 |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云南省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缴纳罚款。 | 
| 54 | 肖**为赌博提供条件案 | 为赌博提供条件 | 肖** | 大公(七)行罚决字〔2024〕7号 | 对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并收缴肖**所提供的麻将桌、麻将籽、座椅、塑料计分卡片 |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七街支行缴纳罚款。 | 
| 55 | 肖**为赌博提供条件案 | 为赌博提供条件 | 刘** | 大公(七)行罚决字〔2024〕6号 | 对刘**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并收缴赌资二百五十元人民币 |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七街支行缴纳罚款。 | 
| 56 | 肖**为赌博提供条件案 | 为赌博提供条件 | 武** | 大公(七)行罚决字〔2024〕5号 | 对武**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并收缴赌资二百五十元人民币 |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七街支行缴纳罚款。 | 
| 57 | 肖**为赌博提供条件案 | 为赌博提供条件 | 席** | 大公(七)行罚决字〔2024〕4号 | 对席**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三百元,并收缴赌资二百五十元人民币的处罚 |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七街支行缴纳罚款。 | 
| 58 | 杨**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杨** | 大公(六)行罚决字〔2024〕8号 | 给予杨**罚款三百元的处罚 |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交纳罚款。 | 
| 59 | 冯**赌博案 | 赌博 | 冯** | 大公(仓)行罚决字〔2024〕6号 | 给予冯**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一千元罚款的处罚 | 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期限自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31日止);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内到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仓街支行缴纳罚款。 | 
| 60 | 刘**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刘** | 大公(龙)行罚决字〔2024〕8号 | 对违法行为人刘**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到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缴纳罚款。 | 
| 61 | 李**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李** | 大公(刑)行罚决字〔2024〕12号 | 对李**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七百二十五元。 | 自收到该通知书十五日内到云南省农村商业银行任意网点交纳罚款。 | 
| 62 | 普**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普** | 大公(刑)行罚决字〔2024〕11号 | 对普**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 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云南省大姚县农村商银行缴纳罚款五百元 | 
| 63 | 王*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王* | 大公(刑)行罚决字〔2024〕10号 | 对王*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二百元 | 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云南省大姚县农村商银行缴纳罚款五百元 | 
| 64 | 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肖** | 大公(治)行罚决字〔2024〕4号 | 给予肖**三百元罚款的处罚 | 自处罚决定书宣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缴纳罚款。 | 
| 65 | 孙**自行车被盗案 | 盗窃 | 席**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52号 | 对席**处拘留六日的行政处罚 | 行政拘留由大姚县公安局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期限:自2024年5月17日至5月23日止)。 | 
| 66 | 杨**、徐**、金**、彭*等人赌博案(主案) | 赌博 | 彭*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51号 | 对彭*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三千元的处罚,收缴其持有的赌资人民币二万零三百五十元 | 当场宣布后,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对彭*持有的赌资进行收缴后存入国库;并将彭*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执行起止期限: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6月01日);由被处罚人持本决定书于十五日内到云南大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碧支行缴纳罚款。 | 
| 67 | 杨**、徐**、金**、彭*等人赌博案(主案) | 赌博 | 杨**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50号 | 对杨**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并收缴其退缴的赌资人民币三百元 | 当场宣布后,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对杨**退缴的赌资进行收缴并存入国库,由被处罚人持本决定书于十五日内到云南大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碧支行缴纳罚款。 | 
| 68 | 杨**、徐**、金**、彭*等人赌博案(主案) | 赌博 | 金**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49号 | 对金**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三千元的处罚,收缴其持有的赌资人民币一千六百五十元 | 当场宣布后,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对金**持有的赌资进行收缴后存入国库;并将金**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执行起止期限: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6月01日);由被处罚人持本决定书于十五日内到云南大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碧支行缴纳罚款。 | 
| 69 | 杨**、徐**、金**、彭*等人赌博案(主案) | 赌博 | 杨**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48号 | 对杨**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三千元的处罚,收缴其持有的赌资人民币一万零七百五十元 | 当场宣布后,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对杨**持有的赌资进行收缴后存入国库;并将杨**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执行起止期限: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6月01日);由被处罚人持本决定书于十五日内到云南大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碧支行缴纳罚款。 | 
| 70 | 杨**、徐**、金**、彭*等人赌博案(主案) | 赌博 | 傅**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47号 | 对傅**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三千元的处罚,收缴其持有的赌资人民币三万六千三百元、赌具扑克牌五副 | 当场宣布后,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对傅**持有的赌资、赌具进行收缴;并将傅**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执行起止期限: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6月01日);由被处罚人持本决定书于十五日内到云南大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碧支行缴纳罚款。 | 
| 71 | 杨**、徐**、金**、彭*等人赌博案(主案) | 赌博 | 徐**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46号 | 对徐**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三千元的处罚 | 当场宣布后,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将徐**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执行起止期限: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6月01日);由被处罚人持本决定书于十五日内到云南大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碧支行缴纳罚款。 | 
| 72 | 杨**、徐**、金**、彭*等人赌博案(主案) | 赌博 | 康*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45号 | 对康*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三千元的处罚,收缴其持有的赌资人民币六百元 | 当场宣布后,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对康丹持有的赌资进行收缴后存入国库;并将康丹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执行起止期限:2024年05月19日至2024年06月03日);由被处罚人持本决定书于十五日内到云南大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碧支行缴纳罚款。 | 
| 73 | 杨**、徐**、金**、彭*等人赌博案(主案) | 赌博 | 刘**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44号 | 对刘**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 当场宣布后,由被处罚人持本处罚决定书于十五日内到云南大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碧支行缴纳罚款。 | 
| 74 | 周*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周* | 大公(刑)行罚决字〔2024〕9号 | 对周*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 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云南省大姚县农村商银行缴纳罚款五百元 | 
| 75 | 冯**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冯** | 大公(仓)行罚决字〔2024〕5号 | 给予冯**罚款三百元的处罚 | 自宣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仓街支行缴纳罚款。 | 
| 76 | 肖**阻碍执行职务案 | 阻碍执行职务 | 肖** | 大公(治)行罚决字〔2024〕3号 | 对肖**给予五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 宣布后,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期限自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0日 | 
| 77 | 唐**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唐** | 大公(铁)行罚决字〔2024〕8号 | 给予唐**罚款三百元的处罚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铁锁支行缴纳罚款。 | 
| 78 | 罗**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罗** | 大公(刑)行罚决字〔2024〕8号 | 对罗**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给予五百元罚款的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三百九十九元 | 当场宣布后,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对罗**持有的违法所得进行没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云南大姚农村商业银行金碧支行交纳罚款五百元。 | 
| 79 | 李*涉嫌赌博案 | 赌博 | 李* | 大公(石)行罚决字〔2024〕10号 | 对李*赌博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石羊支行缴纳罚款五百元整,行政拘留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期限自2024年5月3日至2024年5月13日)。 | 
| 80 | 张**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张**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43号 | 给予张**罚款三百元的处罚 | 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云南大姚农村商业银行缴纳罚款。 | 
| 81 | 李**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李**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42号 | 对李**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处三百元罚款的处罚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云南大姚农村商业银行金碧支行交纳罚款三百元。 | 
| 82 | 李**被殴打案 | 殴打他人 | 李**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41号 | 对李**处十五日行政拘留,并处七百元罚款的处罚 | 当场宣布后,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执行起止期限: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5日);由被处罚人持本决定书于十五日内到云南大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碧支行缴纳罚款。 | 
| 83 | 刘**被非法拘禁 |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 李**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25号 | 给予李**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十三日行政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 | 宣布后,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大姚县公安局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期限从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8日,被处罚人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到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金碧支行缴纳罚款。 | 
| 84 | 刘**被非法拘禁 |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 施**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24号 | 给予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十四日行政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 | 宣布后,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大姚县公安局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期限从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9日,被处罚人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到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金碧支行缴纳罚款。 | 
| 85 | 刘**被非法拘禁 |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 邱**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23号 | 给予邱**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十三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 宣布后,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大姚县公安局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期限从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8日,被处罚人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到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金碧支行缴纳罚款。 | 
| 86 | 张**赌博案 | 赌博 | 张** | 大公(赵)行罚决字〔2024〕6号 | 对张**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七日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并追缴张**赌博的违法所得二千九百九十二元 | 拘留由大姚县公安局赵家店派出所办案民警送至大姚县拘留所执行拘留,期限自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30日;追缴款项交决定机关缴存国库;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到大姚农村商业银行网点缴纳或网上缴纳。 | 
| 87 | 赵**被诈骗案 | 诈骗 | 赵** | 大公(龙)行罚决字〔2024〕7号 | 对赵**处非法出借银行卡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一千二百元的处罚 |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缴纳罚款。 | 
| 88 | 周**手机被盗案 | 盗窃 | 黄**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22号 | 给予黄*盗窃的违法行为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 | 宣布后,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期限从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4日。 | 
| 89 | 李**非法种植罂粟案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李** | 大公(桂)行罚决字〔2024〕6号 | 给予李**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贰佰元的处罚,并收缴37株罂粟植株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到云南省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网点缴纳罚款。 | 
| 90 | 陆**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陆** | 大公(仓)行罚决字〔2024〕4号 | 对陆**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 | 宣布后,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期限: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4日止);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大姚农村商业银行金碧支行缴纳罚款。 | 
| 91 | 陆**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陆** | 大公(仓)行罚决字〔2024〕3号 | 对陆**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 | 宣布后,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期限: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4日止);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大姚农村商业银行金碧支行缴纳罚款。 | 
| 92 | 吴**危险驾驶案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吴** | 大公(交)行罚决字〔2024〕2号 | 对吴**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 行政拘留由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将其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 | 
| 93 | 李**非法种植罂粟案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李** | 大公(龙)行罚决字〔2024〕6号 | 对违法嫌疑人李**处罚款二百元,并对非法种植的26株罂粟进行收缴 | 作出处罚决定后,由违法嫌疑人持处罚决定书于十五日内到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龙街支行缴纳罚款。 | 
| 94 | 陈**盗窃案 | 盗窃 | 陈** | 大公(金)行罚决字〔2024〕21号 | 对陈**的盗窃违法行为给予十日拘留的处罚,用陈**被刑事拘留十日折抵行政拘留十日,行政拘留不再执行,并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五十元上缴国库 | 陈**被刑事拘留十日折抵行政拘留十日,行政拘留不予执行。由处罚决定机关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五十元上缴国库。 | 
| 95 | 李**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主案)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李** | 大公(石)行罚决字〔2024〕9号 | 对违法嫌疑人李**非法出租互联网账号(Apple ID:15125795268)的行为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一百元 | 宣布后,十五日到大姚农村商业银行石羊支行缴纳罚款。 | 
| 96 | 李**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主案) |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 杨** | 大公(石)行罚决字〔2024〕8号 | 对违法嫌疑人杨**处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一千四百八十元的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九百八十元 | 宣布后,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期限自2024年4月5日至2024年4月15日),并于十五日内到大姚农村商业银行石羊支行缴纳罚款。 | 
| 上一条:大姚县公安局2024年7月至9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 下一条:大姚县公安局2024年1月至3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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