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中长期规划和政策。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和技术标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规定,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的治理、开发和保护。
(七)负责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调处行政区域内重大水事纠纷,协调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大姚县水务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党政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工会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和预算的执行,负责机关财务核算、资产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6211976
(二)规划计划与建设股
拟定全县水利发展战略,组织编制水中长期规划、发展规划、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制定、执行年度水利投资计划。负责水利统计。
联系电话:6211976
(三)政策法规与水资源股(水政监察大队)
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水利工作政策。指导水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水利行政审批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核、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
联系电话:6211976
(四)水土保持股
组织宣传执行水土保持法规、政策。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水土保持规划,负责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联系电话:6211976
(五)质量与安全监督股
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水利行业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质量与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联系电话:6201686
(六)灌区与运行管理股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
联系电话:621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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