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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1067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11日 文  号: 标  题: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21601000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政法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政法委员会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领导和管理全县政法工作。2、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3、组织、指导全县的综治维稳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4、组织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经验、解决问题,积极探索政法工作的改革。5、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6、认真履行监督职能、针对政法干部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特点,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7、认真办理党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8、负责了解、掌握邪教发展动向,收集国内外有关信息,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意识。一是围绕工作目标抓落实。二是强化责任抓落实。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抓落实。2018年将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扫黑除恶、防范和处理邪教、依法治县等五项指标纳入县委县政府综合绩效考核,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2、突出以稳为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加大社会风险评估和信息研判,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发生。二是加大重点人员的管控和打处,确保基层政权稳固和社会面稳定。三是加大依法查处非法集资,做好金融风险防控,维护群众财产安全。四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和重点疑难矛盾纠纷调处,促进社会和谐平安。五是加强网络监管,及时消除社会面不良影响。六是强化大型群众性活动安保工作,确保了全县未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案(事)件。3、突出以治为安,提升平安建设能力水平。一是加大平安建设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今年,投入宣传经费18万元,编印《大姚县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宣传册》30000本、《平安大姚幸福家园宣传画日历》15000张,印制了纸杯10万只、综治维稳宣传资料袋2万份,定制《平安家庭户》门牌68400张,发到各乡镇、社区、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设立长期性和永久性标牌4块,在百草岭大街设立了200米平安大姚法治大姚宣传专栏,建立相对固定的宣传栏和黑板报124块;拍摄大姚平安建设专题片和微动漫各1部上报国家综治办。二是深入推进黑恶势力专项斗争,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大姚县扫黑除恶主要通过“六抓”(抓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抓宣传发动,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攻势;抓线索摸排,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抓严打整治,做到涉黑涉恶快扫必除;抓基层治理,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抓督促检查,确保扫黑除恶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工作法,在全县形成强大的扫黑除恶声势,并有力的打击了违法犯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加快平安城市监控系统建设,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按照“社会建前台、专业管后台”工作思路,整合110、119、120、122等7大智能系统,在县城区重点街道路口、党政机关重点单位要害部位、治安复杂场所,以及乡镇集镇重点区域建成集数字化、高清化、智能化为一体的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目前,大姚县共安装视频监控系统1161套,安装摄像头6344个,安装高清摄像头460个,在城区5个路口建设了24套智能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安装联网防盗报警系统215套,实现社会治安联防体系全覆盖。四是加大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整治,最大限度挤压隐患空间。截至11底,全县共投入警力620余人次,分别深入涉枪涉爆单位、庆典活动场所、车站、商场、水、电、油、气、旅店、废旧收购、医院、娱乐场所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共检查治安重点单位83家,检查内部单位142家,检查旅店、网吧、废旧收购、KTV等310家,检查涉爆单位6家,收缴雷管17枚,检查出租房屋226家,实现了“查危防爆、零隐患”的工作目标。加强物流寄递业、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管控,三个“100%”的工作责任已经落实到位。五是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以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为基础,强化路面管控和源头管理,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有效净化交通环境。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8174起,醉驾11起,酒驾36起,无证驾车281起,暂扣机动车694辆;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809起,死亡14人,受伤332人,直接经济损失70.7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8.59%,死亡人数上升13%,受伤人数上升10.6 %,直接经济损失下降13.66 %,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的事故。六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财产损失。加强消防重点单位检查巡防力度,整治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农村民房消防检查,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全县共发生火灾23起,均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98345元;与去年同比,火灾起数下降了32.35% ,伤亡人数与去年持平,直接财产损失下降了85.35 %。4、突出学以致用,打造本领过硬的政法队伍。一是抓学习,促干部队伍素质提升。紧紧围绕“政治生态修复年”“基层党建巩固年”、“作风建设攻坚年”、“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年”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项工作任务,组织政法干警深入贯彻学习宣传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谈治国理政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通过抓学习教育,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明显提高,“四个意识”得到牢固树立。今年大姚县被命名为省级平安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政法委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9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政法委2018年度收入合计452.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2.5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22.53万元,增5.24%。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

2018年较2017年收入变化表如下: 

年度

2018年

2017年

变化情况

变化幅度

财政拨款收入

452.57

430.03

22.53

5.24%

经营收入

0

0

0

0%

其他收入

0

0

0

0

合计

452.57

430.03

22.53

5.24%

 

  2018年收入占比分布表如下:

收入年度

2018年

占总收入比例

财政拨款收入

452.57

100%

经营收入

0

0

其他收入

0

0

合计

452.57

10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政法委2018年度支出合计45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47万元,占总支出的91.47%;项目支出39.11万元,占总支出的8.5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21.22万元,增4.85%。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

主要原因分析: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增加123.43万元,主要是由于单位人员工资标准调整,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减少102.21万元,主要是财政用其他将资金拨综治维稳经费不列入财政拨在其他应付中进行核算,项目支出相应减少。

   大姚县政法委2018年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表: 

年度

2018年

2017年

变化情况

变化幅度

基本支出

419.47

296.03

123.43

41.70%

项目支出

39.11

141.32

-102.21

-72.32%

经营支出

0

0

0

0%

合计

458.58

437.36

21.22

4.85%

 

 大姚县政法委2018年各项支出占比情况表:

 

年度

2018年

占总支出比例

基本支出

419.47

91.47%

项目支出

39.11

8.53%

经营支出

 

%

合计

458.58

10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大姚县政法委2018年度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9.47万元。与上年对比123.43,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24%。

大姚县政法委2018基本支出占比情况表

项目

基本支出

占比

工资福利支出

323.24

77.06%

商品和服务支出

26.16

6.2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39

3.6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12

7.6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2.55

5.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大姚县政法委2018年度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1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2.21,减少72.32%主要原因是财政用其它将资金拨综治维稳经费不列入财政拨在其他应付中进行核算。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编印《大姚县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宣传册》30000本、《平安大姚幸福家园宣传画日历》15000张,印制了纸杯10万只、综治维稳宣传资料袋2万份,定制《平安家庭户》门牌68400张,发到各乡镇、社区、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设立长期性和永久性标牌4块,在百草岭大街设立了200米平安大姚法治大姚宣传专栏,建立相对固定的宣传栏和黑板报124块;拍摄大姚平安建设专题片和微动漫各1部上报国家综治办等费用。

大姚县政法委2018年项目支出情况表

项目

项目支出

占比

工资福利支出

10.70

27.36%

商品和服务支出

26.31

67.2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0

5.37%

资本性支出

 

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政法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21.22,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其中:基本支出419.47万元,占总支出的91.47%;项目支出39.11万元,占总支出的8.53%。与上年对比:2017年总支出437.36元,增加21.22万元,增幅度为4.85%;其中:基本支出296.03万元,增加123.43万元,增加幅度为41.7%;项目支出141.32万元,增加-102.21万元,增幅度为-72.3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7.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49.7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71万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1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基层治保调解工作经费;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和重点疑难矛盾纠纷调处,促进社会和谐平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7.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1.11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1万元。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22.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7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8万元。

大姚县政法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项  目

经常性经费

项目经费

离退休经费

养老保险缴费

职业年金

住房公积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合  计

大姚县政法委

331.09

39.11

15.04

31.11

1.01

18.67

22.55

458.58

占总支出比率%

72.19

8.52

3.27

6.78

0.22

4.07

4.92

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政法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6万元,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预算的1.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7.87万元,下降74.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6万元,下降45.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71万元,下降83.8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7万元,占51.5%;公务接待费支出1.29万元,占4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政法委(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法委(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政法委2018员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6万元,与上年对比28.97,减少2.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委托业务、劳务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机关日常运行,发生的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姚县政法委资产总额134.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7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4.65%;固定资产88.1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3.35%。其中:房屋构筑物 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汽车31.35万元,占固定资产的35.55%;其他固定资产56.84万元,占固定资产的64.45%。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4.94 

46.76

88.19

 

31.35 

 

56.8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1、2018年基层治保调解工作经费

2018年基层治保调解工作经费预算11.4万元,实际支出1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综治维稳工作补助经费

综治维稳工作补助经费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我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2.我部门2018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部门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六)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七)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2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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