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卫生事业单位,承担着政府疾病预防与控制、指令性计划免疫、健康相关产品卫生检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消除健康威胁、提高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等基本公共职能,是全县疾病控制业务技术指导、培训中心和卫生检验中心(设有微生物、生化、理化、食品、水质检测、艾滋病筛查、确认、鼠疫强毒等专门实验室)。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传染病监测报告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与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要求,我中心疾控科疫情专管人员坚持每天浏览审核辖区各网络直报机构的报告信息,提高报告质量,按要求开展疫情分析。2018年1月1日-10月31日,全县19家网络直报单位网络报告及时率100%,审核及时率100%。常规疫情监测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全县无甲类传染病报告;共报告乙类传染病9种349例,乙类传染病发病率125.41/10万;报告丙类传染病6种323例,丙类传染病发病率244.71/10万;其它传染病439例,其他类传染病发病率157.71/10万,2018年1月1日-10月31日收到预警信息78条,响应75条,及时73条,及时响应率96.15%。召开疫情分析会议3次,撰写疫情简报10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10期。按要求开展传染病疫情日常风险评估工作和季度风险评估工作,共开展日常风险评估11次,专题风险评估3次。共报告传染病聚集性疫情7起,发生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起,均按规范要求开展了调查处置,及时规范处置率达100%。
(2)、艾滋病防治工作
咨询检测、告知和随访管理;转诊转介;监测检测:截至10月31日,全县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26例;累计报告371例(按现住址),死亡92例,查无此人1例,失访6例,现随访管理272例。累计为183名感染者及病人申请民政救助;1-10月抗病毒治疗成功转介31人;组织感染者/病人采集血样进行CD4+细胞检测222人,;转介结核病筛查267人。重点人群HIV筛查检测91183人,占全县常住人口的33.41%(任务30%)。其中孕产妇 4042人,婚检2744人,娱乐场所人员体检890人,性病门诊就诊者HIV检测154人,拘押人员59人,阳性者配偶其检测38人。 宣传培训:开展艾滋病知识宣传培训18次,培训县看守所羁押人群、娱乐场所业主、性工作者、感染者家属、普通民众、县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种40200份。行为干预:三类高危人群(暗娼、注射吸毒和男男同性恋)干预工作逐步走入正轨,完成对110家场所600人次的宣传和培训,发放宣传资料4种1500份。性病防治:1-10月累计报告性病5种144例。
(3)、结核病防治工作
患者初诊就诊;肺结核患者登记管理;患者筛查任务;患者诊断;患者治疗;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结核菌/艾滋病病毒(TB/HIV)双重感染筛查;学校结核病防控;结核病实验室工作任务。
(4)、麻风病防治工作
1-10月新发麻风病3例,已建立完整的病历资料,进行病理、细菌、肝功能、肾功能的检查,未发生畸残;共收集上报可疑线索152条;开展现症病人家属体检35人,检查率100%;治愈康复者299人;治愈康复者家属772人;实际体检3198人,体检率为96%。普通疫村线索调查人数2778人,对各乡镇卫生院院长、防疫人员、县级综合医疗机构皮肤科医生进行麻风病业务知识培训。
(5)、重点疾病监测及地方病防治工作
鼠疫监测;霍乱防治“逢疑必检,逢疑必报”的要求,指导医疗单位开展监测霍乱监测,5-10月,县人民医院共登记腹泻病人173例,培养105例,培养率为60.69%,未检出阳性标本;疟疾防治;碘缺乏病防治;克山病防治:已开展年度体检复查工作;云南不明原因猝死防治:按照国家“猝死防治指南”及云南省地病所“猝死监测和现场调查处置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了猝死病例监测,要求石羊、龙街和湾碧三个乡镇的猝死老病区自6月1日起组织开展饮水消毒、爱国卫生运动、卫生科普知识宣传等活动,县、乡各级均做好了猝死疫情的处置准备,目前无猝死病例发生。
(6)、免疫规划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免疫规划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免疫接种率保持在较高水平,计划免疫针对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全年未发生接种安全事故。
一是加强冷链管理和安全接种,1-10月安全运转10次并有记录;全县建立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2024人,建证率100%;二是加强疫苗针对疾病的监测与报告,组织开展AFP、疑似麻疹、15岁以下新发乙肝、乙脑、流脑等病例监测作。三是开展了健康人群抗体水平监测的调查、采样送检及县级实验室检测工作,对新街、六苴、三岔河三个乡镇9个村委会的健康人群的现场调查和采血工作,共采集血标本329份。四是按要求组织开展AEFI监测与报告工作,监测覆盖率、报告率均为100%;1-10月报告并处置AEFI事件17例。五是加强了基层免疫规划工作的督导和培训,按要求做好“4.25全国预防接种日”的宣传咨询活动。
(7)、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工作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完成情况;一是慢性病建档和管理情况;①高血压管理工作完成情况;②糖尿病管理工作完成情况;③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完成情况;二是:死因监测;口腔项目;肿瘤登记报告;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
(8)、卫生监测与检验
按规范建立食品、职业、放射、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档案,积极开展食品、饮用水等健康相关产品检测、医疗机构消毒监测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水质检测工作。检测各类水质1049份,其中每月定期对全县2家水厂生活饮用水进行常规检测84份,其中出厂水19份、进厂水18份、末梢水47份;完成农村饮水工程水质监测检验114份;全县脱贫攻坚安全饮水检测851份。
二是履行部门职责,开展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医疗机构及公共场所消毒检测等工作。截至10月31日,对体检合格的6289名从业人员核发了健康磁卡证明。开展医疗机构消毒灭菌效果监测60份,合格60份,合格率100%。组织开展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学生保健监测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数据(24所学校)的正常上报。
(9)、食源性疾病监测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今年我县继续开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2018年1-10月我县监测点县人民医院共监测上报食源性疾病160例,我中心已完成据的审核及上报工作。辖区内上报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事件5起,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已按照工作规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网络报告。
(10)、健康教育
根据我中心承担的职能职责,结合各种卫生宣传日开展了健康咨询、宣传活动及专题讲座共计27次,按要求更换宣传栏内容10次,每季度对各乡镇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指导。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大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于独立编制、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机构,内设七科一室,即:疾控科(包括急性传染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免规科、慢非传科(包括慢病、重性精神病、健康教育)、艾防科(包括性病、艾滋病、麻风病、结核病)、卫生监测科、检验科和中心办公室(含后勤、财务、质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6人,工勤人员2人,遗属人员6人。事业单位招考新招聘1人,石羊卫生院调入1人;调走1人,退休1人;年末共计38人。实有车辆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XX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6509916.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09916.00元,占总收入的100%;比2017年总收入5980093.90元增加529822.93元,增加8.86%。
其中:1、社会保障和就业1382822.04元,比2017年1229004.60元增加153817.44元,增加12.52%。2、疾病预防控制年初结余242496.37元,2018年收入4658467.00元,比2017年4334547.00元增加323920.00元,增加7.47%,年末结转结余329773.15元。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68627.79元,比2017年416542.30元增加52085.49元,增加12.5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6422640.05元。其中:基本支出6187916.83万元,占总支出的96.35%;项目支出234723.22万元,占总支出的3.65%。与2017年6115481.25对比增加307158.8元,增加5.0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支出较2017年增加12.52%,工资福利支出较2017年增加14.68%。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87916.83元。与上年5764293.90对比增加423622.93元,增加7.35%。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4723.22万元。与上年351187.35元对比减少116464.13元,减少33.16%。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支出全部用于购买商品和服务,2017年存在128648.00元的奖励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22640.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6115481.25对比增加307158.8元,增加5.0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支出较2017年增加12.52%,工资福利支出较2017年增加14.6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4800.00元,支出决算为648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7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1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8年度和20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均为6480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700.00元,占62.81%;公务接待费支出24100.00元,占37.19%。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7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07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疾病预防与控制、指令性计划免疫、健康相关产品卫生检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消除健康威胁、提高公众健康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241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1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疾病预防与控制、指令性计划免疫、健康相关产品卫生检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消除健康威胁、提高公众健康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2673.22元,与上年380453.35元对比增加12219.87元,增加3.21%。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相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14666088.61元,其中,流动资产2789841.30元,固定资产11876247.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690.0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4259.19元,无资产处置。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
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部门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六)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七)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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