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姚县三台乡卫生院是一个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的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财政拨款额度为全院人员工资的100%,主要负责三台乡乡辖区内人口的基本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工作。年内完成门诊人次11357人,住院人次50人。门诊人次较上年减少4310人次,住院人次较上年减少35人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我单位在上级部门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行政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各项政策,及时召开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和各种会议精神,落实各项措施和任务,确保了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3、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保持平衡健康发展:2018年乡村两级门诊共为22591人次的门诊患者减免516373.59元,其中卫生院为11357人次门诊患者减免了232696.05元,8个村卫生室为11234人次的门诊患者减免了261106.21元。全年疾病住院52人次。通过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开展,大大缓解我乡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让患者得到了实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三台乡卫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大姚县三台乡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三台乡卫生院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三台乡卫生院2018年度收入合计2696034.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7424.98元,占总收入的84.8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408609.71元,占总收入的15.16%。与上年部门决算总收入2426722.21元对比,比上一年增加269312.48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基本工资增资,9-10月新增在编人员4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三台乡卫生院2018年度支出合计2778331.27元。其中:基本支出2737867.77元,占总支出的98.54%;项目支出40463.5元,占总支出的1.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部门决算总支出2585417.5元对比,比上一年增加192913.77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基本工资增资,二是本年年底新纳入人员编制4人,增加人员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三台乡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37867.77元。与上年部门决算基本支出2181221.21元对比,比上增加556646.5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工资增资,9-10月新增在编人员4人,加大了人员经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63499.98元,占基本支出的71.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39725.00元,占基本支出的5.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三台乡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463.5元。与上年部门决算项目支出404196.29元对比,比上一年减少363732.79元,减少率为89.98%,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下达项目工程资金及年度乡镇卫生院风险和发展准备金,仅有大姚县财政局下达2018年中央基药补助作为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项目资金 |
支出金额(元) |
大财社〔2015〕242号2015年卫生院发展和风险金 |
336.50 |
大财社〔2016〕110号2016年度乡镇卫生院发展和风险准备金 |
5701.00 |
大财社〔2018〕33号大姚县财政局下达2018年中央基药补助 |
34426.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三台乡卫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3462.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55%。与上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5902.21元对比,比上一年增加67560.27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工资增资,9-10月新增在编人员4人,加大了人员经费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3462.48元,占本年支出的82.55%。按支出结构分:基本支出2225902.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98.23%,项目支出4046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77%。基本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1963499.98元,占总支出的87.15%,商品和服务支出139725.00元,占本年支出的6.2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9774.00元,占本年支出的6.6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三台乡卫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7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7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健康扶贫工作开展增加了公务接待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114.00元,增长10·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114.00元,增长10·1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健康扶贫工作开展增加了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370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7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37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健康扶贫督导考核、乡村医生培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三台乡卫生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725.00元,与上年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141925.00元相比减少2200.00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单位划转,大姚县三台乡卫生院2018年在上年基础上减少1个编制,共16个编制,计划生育服务3个在职人员整体并入我单位,二是新增4个在职人员未下达公用经费,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邮电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姚县三台乡卫生院资产总额4412830.78元,其中,流动资产1277280.94元,固定资产3135549.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资产总额4255410·19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7420.5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29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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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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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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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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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412830.78 |
1277280.94 |
3,135,549.84 |
2,219,600.14 |
0 |
0 |
915949.7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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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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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基金变动情况说明
1.事业基金:2017年底我院实有事业基金223535.91元,至2018年底我院事业基金为147276.83元。支出事业基金76259.08元。
2.专用基金:2017年底我院专用基金结余为230945.81元,2018年专用资金无变动,至2018年底专用基金结余合计为230945.81元。
3.固定基金及固定资产结余情况说明
2017年底,我院共有固定资产3102251.84元, 2017年固定资产增加33298.00元。至2018年底共有固定资产3135549.84元。固定基金3135549.84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部门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六)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七)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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