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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933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1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31500000

大姚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大姚县司法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县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和部署的指导、检查、督察工作。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4.承担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5.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乡镇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6.负责本局财务、装备、车辆、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督促乡镇司法所办公和业务场所建设。7.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局领导班子和协调县乡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姚县司法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部门职能职责, 大姚县司法局,设 8 个股室和12个司法所。2020年部门预算,人员编制39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4人,退休人员 14人,在编实有车辆 3 辆。

重点工作概述

主要工作:1.负责本系统突发事件的处置、监控、报警、信息、应急指挥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信息报送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保密、信访工作。负责本局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职务变动工资审批及人事人才工作。负责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协调、指导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的统筹工作。2.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向社会征求县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设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重要规范性文件起草或组织起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解释工作。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登记、备案、清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法治工作任务。3.负责拟定全县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和中心组学习。负责大姚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大姚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4.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大调解中心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5.负责制定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办理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委托的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指导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指导全县开展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大姚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和特殊人群专项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6.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公证、律师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7.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设的协调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县决定部署的年度督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提出督查意见、问责建议。8.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公开工作。指导党总支、党支部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各项工作。抓好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机关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局退休干部的联系服务管理等日常工作。承办本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拟定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2020年重点工作计划:

1.是继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立足于线上与线下、实体与网络服务,多措并举,进一步完善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和完善,让有法律需求的群众一个门进来、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突出抓好乡镇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的业务建设,配备兼职接待人员,确保村(社区) 公共法律服务点有人员值班。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资源配置,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律顾问队伍,继续推进乡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确保每个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都有法律顾问开展服务;以乡镇法律服务所为依托,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专业人才配置。

2.是加大依法治县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认真履行职责,协调、督促、推动落实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各级党委领导法治工作的能力水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围绕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全面完成“七五”普法规划既定的目标任务;提请县人大、县政协对“七五”普法开展审议评议,检验普法工作成效;全面开展“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认真谋划“八五”普法规划,提高全县依法治理水平。

3.是加强社会治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紧紧围绕服务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等大局,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提高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率、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司法所为工作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县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发生大的事件。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和律师参与辩护等工作重点环节,注重发挥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人民调解等职能作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4.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升队伍素质。进一步强化思想建设引领,大力推进思想建党和理论武装,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精髓和核心要义,准确把握“8个明确”丰富内涵和“14 个坚持”基本方略,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严的要求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各方面,注重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从具体问题抓起,解决好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让党员干部习惯在相互提醒和督促中进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激励党员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为“法治大姚”建设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属于一级汇总单位,无下级单位。属于财政全供给行政单位。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7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44人,财政部分供养22人(司法协警10人,辅导员12人),非财政供养6人(遗属人员)。

离退休人员 1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4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2辆,机要通信车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大姚县司法局预算收入总计862182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862182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7782663元,增加839164元,司法局在上一年预算的基础上增加了4人及日常政策性增资。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621827元,其中:本年收入8621827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21827元(本级财力8621827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7782663元,增加839164元,司法局在上一年预算的基础上增加了4人及日常政策性增资。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62182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621827元,其中:基本支出8621827元,与上年对比7782663元,增加839164元,司法局在上一年预算的基础上增加了4人及日常政策性增资。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788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7178868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8963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596983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99340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5466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480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1833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71134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0%。其中:基本工资1648608元,津贴补贴4089888元,奖金133272元,绩效工资7937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6983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580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1833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656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49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3%。其中:办公费34000元、水费1500元、电费1500 元、邮电费5000元、物业管理费18000元、差旅费20000元、公务接待费40000元、工会经费4500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 41184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6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8%。其中:退休费299340元,生活补助26928元,独生子女奖励金300元。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621827元,项目支出0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32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姚县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5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元,下降1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姚县司法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2019年预算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大姚县司法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0元,与2019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姚县司法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元,下降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元,下降1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因为公车改革后,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经费得到很好控制,减少车辆修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大姚县司法局用于机关运行的经费预算安排合计1149840元,主要是指司法行政机关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为办公费34000元、水费1500元、电费1500 元、邮电费  5000元、物业管理费18000元、差旅费20000元、公务接待费40000元、工会经费4500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    元、其他交通费用 411840元。

2020年机关运行的经费1149840元,与上年1120240对比增加29600元,增加幅度2.6%主要原因是增加4人,增加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但在固定资产当中,房屋和建筑物计3380416.48元,汽车3辆,计616644元,其他固定资产计2406350.57元。单价在200万元以上大型资产价值为0元。

十、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315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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