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600130800000
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第二部分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姚县民宗局是全县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职能部门,承担着执行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情况的综合调查研究和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有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贯彻实施;依法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协调建设发展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调查研究我县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掌握动态,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制定关于民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民族地区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特殊政策措施,参与有关少数民族地区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管理,负责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族宗教部门交办的对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依法管理全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民族古籍整理发掘工作,组织民族体育及民族传统节日活动,弘扬民族文化。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少数民族的对外宣传和经济文化交流工作,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繁荣;广泛联系民族干部、宗教人士,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使用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宗教信仰;巩固和发展同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邪教;指导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和《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审批有关民族宗教事务,审查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文章、书刊、音像制品和出版物,办理民族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调解的事务;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境外民族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指导宗教团体、宗教人士按照独立自主原则和外事纪律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友好交往,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县进行渗透活动。因此,要认真履行职能,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开拓创新,促进民族事业团结、发展,宗教和谐稳定。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2019年连续上报事业单位。县民宗局机关设有一室三股。即:办公室、宗教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着力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巩固和提升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打造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楚发〔2019〕27号)、楚雄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实施方案》(楚民组发〔2019〕1号)、《大姚县关于深入创建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方案》(大办发〔2017〕17号)和《大姚县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实施方案》(大办字〔2017〕23号)等系列文件的总体部署。一是抓项目夯基础。向省州民宗部门积极争取资金640万元,在三台乡黄家湾村委会施拉、施吾拉小组、必期拉村委会格支拉小组、湾碧乡高坪子村委会大桥湾小组、拉务堵村委会桃树箐小组、铁锁乡军勋农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昙华乡子咪地村委会小村、桂花镇桂花社区上坪小组等8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百千万”项目,改善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夯实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基础。二是抓示范带动。在原来全县共有100个州级示范单位的基础上,今年积极申报15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打造金碧镇李湾社区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少数民族文化小型展馆。三是抓民族文化繁荣。积极推进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共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向上级争取资金40万元,实施了2个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双百”工程。申报了2020年文化项目1个。开展了少数民族文化普查工作,摸清了我县少数民族文化的情况。挖掘民族文化节日,配合州民宗委认真做好《楚雄州民族节日志》的编撰工作,完成了我县泼水节、核桃节两个节日的编撰工作。成功举办了“民族风”篝火晚会。四是抓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与县妇联、团县委合作,组织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家庭”活动和“民族团结一家亲·共筑中国梦”活动。共评出“民族团结示范家庭”10户,“民族团结·共筑中国梦”征文20篇。五是抓实民族经济工作。争取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定点商品生产企业贷款贴息资金218万元,有力支持了民族经济的发展。六是支持民族教育发展。全面落实教育扶贫精准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精准控辍保学“双线四包”责任机制。与县教育体育局合作,积极申报了州级民族学校9所。
2.落实问题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一是抓实中央省州宗教督查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按照宗教工作督查反馈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整改并取得初步成效。二是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和宗教“五进”活动为抓手,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认真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今年我县上报州民宗委复审复评通过9所“和谐寺观教堂”,新推荐申报表彰了3个场所。引导宗教界发挥积极作用,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认真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统一到县城贫困户安置点进行慰问扶贫活动,共捐款20000元所购买食物和被子分别送到了安置点70户贫困户手中。三抓好宗教场所和教职人员的管理工作。落实宗教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待遇。严格执行大型宗教活动审批制度。完成了宗教教职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及佛教教职人员登记、认定、备案工作,切实做到了情况清、底数明。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设立了对公账户,使场所财务收支日趋透明完善,有效促进了场所的财务日常监督管理。四是巩固“一网两单”试点经验。对“1234”标准化建设体系管理软件模块进行优化和完善,进一步拓宽织密管理网络,对相关人员信息、宗教场所照片进行维护更新,并及时导入管理软件系统,使操作系统更加科学好用、台账内容更加完善规范全面、问题发现处置更加有力有效,为大姚新时期宗教工作奠定基础。五是推进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情况。加强宗教管理干部队伍和县级机关党员的培训,今年7月,对乡镇分管领导及宗教专干及统战、民宗干部宗教管理干部和全县级机关党员干部进行培训。以宗教“六进”活动为抓手,加强了宗教场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2019年投入资金2万余元。在宗教领域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制作并悬挂扫黑除恶条幅34条,通告16张,各类告知书45份,发放宣传单560份,认真排查涉黑涉恶线索,深入开展宗教领域“治乱”工作。不断促进宗教活动场所的依法管理,全年依法审批宗教活动6起。全年到宗教场所宣传法律法规16场次。积极参与安监、市管、卫健、司法、公安部门上街普法宣传活动。
3.抓大比拼,强工作业绩。一是大比拼工作全部完成。信息报送工作走在全州民宗系统前列。国家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小镇申报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桂花镇马茨村委会马茨村、赵家店镇赵家店社区紫丘村被命名为国家级、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昙华乡集镇、昙华乡子咪地村委会拉乍们村已被命名为省级少数民族特色小镇、村寨。11月13日成立了大姚县佛教协会。“六进”活动实现了全县宗教场所全覆盖。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和向上争取资金工作超额完成。二是积极参与全县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积极响应,主动投入“脱贫攻坚”、 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河长制”、挂点联系企业等中心工作,以实际行动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各项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围绕脱贫出列、“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定期分析研判,加强工作统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挂包作用,确保贫困户收入增长持续稳固,所挂包的高坪子村委会顺利通过国家级第三方评估验收,积极为大桥湾小组争取资金40万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1人。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815,679.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815,679.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1,900,317.00 元对比减少84638.00元,减少4.45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人导致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815,679.00元,其中:本年收入 1,815,679.00元,上年结转795048.47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815,679.00元(本级财力 1,815,679.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1,900,317.00 元对比减少84638.00元,减少4.45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人导致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815,679.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15,679.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15,679.00元,与上年1,900,317.00 元对比减少84638.00元,减少4.45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人导致经费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行政运行(2012301)1,220,692.00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898,256.00元、单位行政运行所需公用经费支出84605.00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103,545.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离退休经费、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和工作保险基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83,758.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3,236.00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123,079.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情况。工资福利支出(301)1,128,116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及缴纳单位应该匹配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工伤保险。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84,605.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付公务用车补贴、公务用车租车费等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602,958.00元, 主要支付教职人员生活补助费319,200.00元、退休人员离退休经费283,758.00元。
2.项目支出预算情况。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保障顺序,根据全县财力可能和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2020年安排项目支出 0 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规定,结合单位重点工作计划,2020年采购预算0 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80.00元,较上年减少13588.00元,减少8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元,较上年增加0 元,增长0%;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80.00元,2020年公务用车因公车改革车辆已交回,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元;公务接待费2019年9688.00元,2020年3180.00元,比上年减少6508元,减少的原因为县民宗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方针,从严控制接待费支出,按规定缴纳陪餐费,降低接待标准,力争接待费支出比上年低。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增减变化原因:因公出国这块对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是2019年和2020年无因公出国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180元,较上年9688元减少6508.00元,下降67.2%。减少的原因为县民宗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方针,从严控制接待费支出,按规定缴纳陪餐费,降低接待标准,力争接待费支出比上年低。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去年7080.00元,减少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元,较上年增加0 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去年7080.00元,减少100%,减少的原因为公务用车因公车改革车辆已交回。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属行政单位,预算支出安排商品及服务(302)支出84605.00元,其中:办公费(30201)安排支出11045.00元,占总支出的13.05%;维修费(30213)安排支出900.00元,占总支出的1.06%;会议费(30215)安排支出1500.00元,占总支出的17.7%;公务接待费(30217)安排支出3180.00元,占总支出的3.76%;公务交通补贴(30239)安排支出67980.00元,占总支出的80.35%。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安排商品及服务(302)支出无变化。主要用于支付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支付公务用车补贴、公务用车租车费等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无
(二)立项依据: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无
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2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308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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