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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是大姚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大姚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州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省级、州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按照国家湿地保护的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监管,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管,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区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和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
(八)贯彻国家、省、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实施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九)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
(十)组织、协调、指导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大队)工作,监督管理县自然资源公安队伍,对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护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州、县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与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十七)将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林业改革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已通过省级验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已上报省州审批。1-11月共办理林权续贷抵押登记 83 宗地,面积 17393.75 亩,贷款金额 3282 万元;生态建设稳步推进,积极申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大姚县国有林场林相改造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被省发改委列项上报国家发改委争取实施,预计投资2.237亿元。实施长江防护林建设项目。2019年州下达我县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人工造林2800亩,投资140万元。2019年4月,我局委托有资质的林业规划设计单位开展了外业设计,建设地点位于龙街镇塔底村委会,造林面积2800亩,造林树种云南松,造林密度148株/亩,现正在开展项目的实施工作。营造林工作扎实开展,开展大姚县重点区域防护林改造及面山绿化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实施工作。完成梁家山桉树采伐规划、评审、实施工作。面山绿化配水管网建设完成工程量的90%,防护林及面山绿化项目 5500亩已种植完成,开始抚育管护, 完成投资1623万元。完成梁家山采穗圃扩繁规划设计工作。规划上报2019年大姚县蜻蛉河流域乡村振兴生态综合示范带项目(林业),沿蜻蛉河流域开展绿化造林,规划投资712.304万元。参与完成楚雄州林业局组织开展的2018造林质量检查。落实10万亩核桃和5万亩花椒的提质增效规划,目前完成10万亩核桃和5万亩花椒提质增效。完成2019年义务植树。在金碧镇钟秀至席坝蜻蛉河沿岸组织开展了大姚县2019年义务植树活动,县级各部门组织干部职工在蜻蛉河边种植云南樟、银杏2100株。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了义务植树145万株、四旁植树250万株;继续实施好天保二期工程,2019年,全县投入管护资金1371.5902元,共向社会聘用森林管护人员1131人(天保工程和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护人员810人、中央补助资金生态护林员150人、省级补助资金生态护林员170人,全县天保工程区基本做到了无重大森林火灾、无大的森林病虫害、毁林开垦、偷砍盗伐、违法占用林地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把天保工程的管护面积、责任落实到了山头地块。深入推进退耕还林工程。2019年5.37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和陡坡地生态治理,已种植完成,并通过县级检查验收,项目涉及全县12各乡镇,76个村委会419个村民小组9358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761户10501人,面积17250.7亩)。2019年12月将兑付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240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563万元。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2019年管护好113.96万亩国家级公益林,项目总投资1758万元。实施范围涉及11个乡(镇),90个村委会,20711户农户,81520人,受益农户人均增收215元。2019年管护好56.97万亩省级公益林,项目总投资826万元。实施范围涉及12个乡镇,95个村(居)委会,25293户农户,102439人,受益农户人均增收80元。林业产业快速发展,加快大姚县林业产业集约化经营丰产示范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涉及的11块地块营林措施中整形修剪、树干涂白、固土培肥、密度调整、病虫害防治等已经基本完成;该项目核桃涉及7块,1758亩;花椒涉及4块,563亩,共2321亩;板栗1块,100亩。截至目前,完成配水工程,正在开展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措施,投资完成700万元。核桃收储贷款项目符合贴息贷款额度9532.849万元,贴息额度132.3372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涉林企业精准帮扶核桃、花椒生产发展,保障了林业大户和涉林企业发展的资金。招商引资顺利推进。2019年与广州市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协商签订《大姚县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合作框架协议》,待涉及相关工作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合同》。依法治林得到加强,2019年下达2019年森林采伐限额指标14.58万立方米,1-10月通过全国采伐系统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80 份,蓄积 2392.21 立方米,出材 1586.9 立方米;通过全国木材运输证系统办理木材运输证 54 份,材积 626.39 立方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平安五号”严打整治“绿盾二号”、“绿卫2019“以及“双严”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1-10月共查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案件414件,其中共立刑事案件39件,破案37件,移送起诉28件,刑事拘留6人,批准逮捕8人;受理林业行政案件375件,查处375件,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318件,其他森林及野生动物案件57件,收缴罚款52.36万元,收缴林木123.46立方米,收缴枪支3支,野生动物及其制品207头/只,在全州“平安五号”严打整治“绿盾二号”专项行动中排名第二。森林资源管理不断强化,认真开展森林督查。完成2018年森林资源管理考核工作的相关资料整理,对2018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的整改工作。开展完成2019年森林督查工作,坚决遏制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逐步建立覆盖全县、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森林资源监管机制,目前正在开展2019年森林出数工作。积极向省州争取大姚县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目前项目已立项实施,到位资金1200万元,规划在金碧、六苴等9个乡镇实施,共计20000亩。森林防火圆满完成。以“责任书入户、公益广告、手机短信、案例警示、标牌宣传、森林火险五彩旗”等传统宣传工程为抓手,深入开展责任宣传活动,全县新建户外大型宣传牌13块,共书写、刷新、粘贴、修复森林防火宣传标语(牌)50000余条(块),发放2019年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8万份,发放宣传纸杯10万个、宣传抽纸1万盒、森林防火五彩旗200包、小蜜蜂播放器200个。在城区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3场次,召开户长会宣传1300余场次。2018年12月至6月开展防火专项督查8次,发整改通知6份,查处野外违规用火302起,发督查通报2期。推进森林有害生物防控。完成460万亩林地的监测。其中:完成2019年18个松褐天牛监测点的监测设备采购、安装建设和监测人员合同签订。开展产地检疫苗木930万株,面积930亩。办理《产地检疫合格证》2份54万株。办理《植物检疫证书》25份,调运检疫苗木112.9万株,穗条2.65万条,木材16.3立方米。完成病虫害发生防治面积1.71万亩。其中:防治示范面积3600亩(核桃木蠹蛾防治示范600亩,花椒瘿蚊防治示范3000亩)。积极开展防治技术示范宣传。完成六苴者纳么,桂花叭啦、小河核桃木蠹蛾防治技术培训,培训200多人次。完成六苴者纳么,桂花叭啦、小河核桃木蠹蛾和铁锁红姑左、杞拉么,三岔河直么、新田花椒瘿蚊防治示范建设。建设面积3600亩。其中:核桃木蠹蛾树干注药防治400亩,树干注药与太阳能杀虫灯相结合综合防治200亩。花椒瘿蚊无人机药物防治2500亩,无人机药物防治与太阳能杀虫灯相结合进行综合防治500亩。完成了我县166.8万亩松林的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其中:调查面积58万亩,调查枯死松树535株,采集样株43株,分离镜检样品129份。经普查,我县未发现松材线虫病及疑似现象。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进展,抓好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工作。制定《大姚县国有林场 大姚县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督促昙华山分场认真履行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台账资料,强化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完成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界桩、界碑制作、安装工程,克期完成了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整改销号相关工作。百草岭申报省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完成了12件自然保护区问题中的11件整改销号工作,尚未能销号的1件为百草岭申报省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县人民政府已批准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聘请技术单位开展申报自然保护区的总规编制、科考、本底资源调查工作,已签订工作合同,科考、本底资源调查工作已完成,正在开展规划编制。分步实施省级森林县城创建,自启动省级森林县城创建工作以来,成立县省级森林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县、乡党委政府责任,构筑县、乡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各部门协同推进创建的工作格局,“白塔公园”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成功,由县林草局、住建局、交运局组织实施投资19000万元国家储备林建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道路防护林、林业生态保护、林业产业、保护区建设、护林防火设施建设、永丰湖湿地公园建设等14个项目基本完工,森林县城创建载体基本构建,“县树、县花”民主依法认定有序开展完成,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定批准核桃树、黄连木为大姚县“县树”,马樱花、桂花为大姚县“县花”。省级森林县城创建材料已上报省、州审核。服务经济社会能力稳步提升,全力保障“五网”、省州重点项目和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的建设用地(林地)需求。2019年1-11月上报征收林地项目7件,林地面积68.8701公顷。其中:6件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801.2212万元,1件减免森林植被恢复费 24.837万元。林业扶贫工作扎实推进,实施生态护林员扶贫。2019年根据实际情况,划分756个管护责任区,聘用护林员1104名(其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487人),将464.5612万亩森林管护面积落实到了林班、小班、山头、地块、人头。建档立卡贫困户487人,每人每年可获得纯收入10000元的劳务报酬。实施退耕还林扶贫。完善退耕还林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140户4619人,面积4300亩,补助资金38.4万元;2017年4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699户2785人,面积5700亩,补助资金321.43万元;2018年5.07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已种植完成,正在开展检查验收数据核对。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扶贫。2017年实施的0.3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36户548人,面积1000亩,补助资金69.17万元,资金已逐步兑付到贫困户手中。2018年0.3万亩已种植完成,正在开展检查验收数据核对。实施生态效益补偿扶贫。2018年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涉及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3872户,直接兑现补偿资金261.58369万元,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增收675.6元,人均增收194.2元。实施林业产业扶贫。2017年我县核桃提质增效、低效林改造项目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70户、651人、面积7783亩、补助资金116.7万元。2018年实施核桃提质增效项目3万亩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556户,9270.3亩,补助资金927030元。2018年实施低效林改造1万亩,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06户,面积1089亩,补助资金108900元,两项工作预计将为贫困户增收100多万元。国家储备林建设顺利开展,大姚县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一期)项目总投资7.9677亿元,且成功申请到账第一批融资贷款1.9亿元。2018年,县储备林领导小组批准实施项目16个,截至目前,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一期)建设项目第一批资金1.9亿元已经拨付1.7亿元,第二批后继款项还在农业发展银行大姚支行的审核程序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在全省预决算监督平台上是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年末人员编制数57人(不含离退休人员),其中,行政编制数14人,事业编制数43人。在职实有人数58人,其中,行政人数24人,事业人数34人。
半供养人员15人,全部为遗属人员。
离退休人员4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49,815,155.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815,155.4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减少60,127,616.33元,降幅54.69%,主要是2018年退耕还林任务50700亩,补助资金45630000.00元,2019年退耕还林任务9000亩,补助资金8100000.00元,2019年比2018年减少37530000.00元。大财农〔2019〕251号追减工作经费2200590.94元,大财农〔2019〕252号、大财农〔2019〕260号结转指标35043266.75元。导致本年收入大幅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59,233,919.91元,其中基本支出9,782,868.71元,占总支出的16.52%,项目支出49,451,051.20元,占总支出的83.48%。人员经费支出9,346,219.66元,占基本支出的95.54%,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36,649.05元,占基本支出的4.46%;全年没有发生基本建设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143,539,847.20元减少84,305,927.29元,降幅58.73%;其中基本支出9,782,868.71元,比上年16,584,643.55元减少6,801,774.84元,降幅41.01%,减少的原因大姚县国有林场2018年的在职职工人数、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并在林业局核算,2019年分出去独立核算,致使2019年在职职工人数、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大幅减少。项目支出49,451,051.20元,比上年126,955,203.65元减少77,504,152.45元,降幅61.05%,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耕还林任务50700亩,补助资金45630000.00元,2019年退耕还林任务9000亩,补助资金8100000.00元。2019年比2018年减少37530000.00元。大财农〔2019〕251号追减工作经费2200590.94元,大财农〔2019〕252号、大财农〔2019〕260号结转指标35043266.7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6,649.05元,占基本支出的4.46%。与上年对比下降126,370.95元,降幅22.45%,主要原因是大姚县国有林场2018年的在职职工人数、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并在林业局核算,2019年分出去独立核算,致使2019年在职职工人数、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大幅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346,219.66元,占基本支出的95.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36,649.05元,占基本支出的4.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451,051.20元。比上年126,955,203.65元减少77,504,152.45元,降幅61.05%,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耕还林任务50700亩,补助资金45630000.00元,2019年退耕还林任务9000万亩,补助资金8100000.00元。2019年比2018年减少37530000.00元。大财农〔2019〕251号追减工作经费2200590.94元,大财农〔2019〕252号、大财农〔2019〕260号结转指标35043266.75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林业改革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已通过省级验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已上报省州审批。1-11月共办理林权续贷抵押登记 83 宗地,面积17393.75 亩,贷款金额 3282 万元;生态建设稳步推进,积极申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大姚县国有林场林相改造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被省发改委列项上报国家发改委争取实施,预计投资2.237亿元。实施长江防护林建设项目。2019年州下达我县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人工造林2800亩,投资140万元。2019年4月,我局委托有资质的林业规划设计单位开展了外业设计,建设地点位于龙街镇塔底村委会,造林面积2800亩,造林树种云南松,造林密度148株/亩,现正在开展项目的实施工作。营造林工作扎实开展,开展大姚县重点区域防护林改造及面山绿化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实施工作。完成梁家山桉树采伐规划、评审、实施工作。面山绿化配水管网建设完成工程量的90%,防护林及面山绿化项目 5500亩已种植完成,开始抚育管护, 完成投资1623万元。完成梁家山采穗圃扩繁规划设计工作。规划上报2019年大姚县蜻蛉河流域乡村振兴生态综合示范带项目(林业),沿蜻蛉河流域开展绿化造林,规划投资712.304万元。参与完成楚雄州林业局组织开展的2018造林质量检查。落实10万亩核桃和5万亩花椒的提质增效规划,目前完成10万亩核桃和5万亩花椒提质增效。完成2019年义务植树。在金碧镇钟秀至席坝蜻蛉河沿岸组织开展了大姚县2019年义务植树活动,县级各部门组织干部职工在蜻蛉河边种植云南樟、银杏2100株。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了义务植树145万株、四旁植树250万株;继续实施好天保二期工程,2019年,全县投入管护资金1371.5902元,共向社会聘用森林管护人员1131人(天保工程和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护人员810人、中央补助资金生态护林员150人、省级补助资金生态护林员170人,全县天保工程区基本做到了无重大森林火灾、无大的森林病虫害、毁林开垦、偷砍盗伐、违法占用林地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把天保工程的管护面积、责任落实到了山头地块。深入推进退耕还林工程。2019年5.37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和陡坡地生态治理,已种植完成,并通过县级检查验收,项目涉及全县12各乡镇,76个村委会419个村民小组9358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761户10501人,面积17250.7亩)。2019年12月将兑付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240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563万元。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2019年管护好113.96万亩国家级公益林,项目总投资1758万元。实施范围涉及11个乡(镇),90个村委会,20711户农户,81520人,受益农户人均增收215元。2019年管护好56.97万亩省级公益林,项目总投资826万元。实施范围涉及12个乡镇,95个村(居)委会,25293户农户,102439人,受益农户人均增收80元。林业产业快速发展,加快大姚县林业产业集约化经营丰产示范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涉及的11块地块营林措施中整形修剪、树干涂白、固土培肥、密度调整、病虫害防治等已经基本完成;该项目核桃涉及7块,1758亩;花椒涉及4块,563亩,共2321亩;板栗1块,100亩。截至目前,完成配水工程,正在开展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措施,投资完成700万元。核桃收储贷款项目符合贴息贷款额度9532.849万元,贴息额度132.3372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涉林企业精准帮扶核桃、花椒生产发展,保障了林业大户和涉林企业发展的资金。招商引资顺利推进。2019年与广州市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协商签订《大姚县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合作框架协议》,待涉及相关工作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合同》。依法治林得到加强,2019年下达2019年森林采伐限额指标14.58万立方米,1-10月通过全国采伐系统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80 份,蓄积 2392.21 立方米,出材 1586.9 立方米;通过全国木材运输证系统办理木材运输证 54 份,材积 626.39 立方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平安五号”严打整治“绿盾二号”、“绿卫2019“以及“双严”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1-10月共查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案件414件,其中共立刑事案件39件,破案37件,移送起诉28件,刑事拘留6人,批准逮捕8人;受理林业行政案件375件,查处375件,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318件,其他森林及野生动物案件57件,收缴罚款52.36万元,收缴林木123.46立方米,收缴枪支3支,野生动物及其制品207头/只,在全州“平安五号”严打整治“绿盾二号”专项行动中排名第二。森林资源管理不断强化,认真开展森林督查。完成2018年森林资源管理考核工作的相关资料整理,对2018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的整改工作。开展完成2019年森林督查工作,坚决遏制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逐步建立覆盖全县、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森林资源监管机制,目前正在开展2019年森林出数工作。积极向省州争取大姚县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目前项目已立项实施,到位资金1200万元,规划在金碧、六苴等9个乡镇实施,共计20000亩。森林防火圆满完成。以“责任书入户、公益广告、手机短信、案例警示、标牌宣传、森林火险五彩旗”等传统宣传工程为抓手,深入开展责任宣传活动,全县新建户外大型宣传牌13块,共书写、刷新、粘贴、修复森林防火宣传标语(牌)50000余条(块),发放2019年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8万份,发放宣传纸杯10万个、宣传抽纸1万盒、森林防火五彩旗200包、小蜜蜂播放器200个。在城区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3场次,召开户长会宣传1300余场次。2018年12月至6月开展防火专项督查8次,发整改通知6份,查处野外违规用火302起,发督查通报2期。推进森林有害生物防控。完成460万亩林地的监测。其中:完成2019年18个松褐天牛监测点的监测设备采购、安装建设和监测人员合同签订。开展产地检疫苗木930万株,面积930亩。办理《产地检疫合格证》2份54万株。办理《植物检疫证书》25份,调运检疫苗木112.9万株,穗条2.65万条,木材16.3立方米。完成病虫害发生防治面积1.71万亩。其中:防治示范面积3600亩(核桃木蠹蛾防治示范600亩,花椒瘿蚊防治示范3000亩)。积极开展防治技术示范宣传。完成六苴者纳么,桂花叭啦、小河核桃木蠹蛾防治技术培训,培训200多人次。完成六苴者纳么,桂花叭啦、小河核桃木蠹蛾和铁锁红姑左、杞拉么,三岔河直么、新田花椒瘿蚊防治示范建设。建设面积3600亩。其中:核桃木蠹蛾树干注药防治400亩,树干注药与太阳能杀虫灯相结合综合防治200亩。花椒瘿蚊无人机药物防治2500亩,无人机药物防治与太阳能杀虫灯相结合进行综合防治500亩。完成了我县166.8万亩松林的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其中:调查面积58万亩,调查枯死松树535株,采集样株43株,分离镜检样品129份。经普查,我县未发现松材线虫病及疑似现象。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进展,抓好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工作。制定《大姚县国有林场 大姚县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督促昙华山分场认真履行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台账资料,强化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完成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界桩、界碑制作、安装工程,克期完成了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整改销号相关工作。百草岭申报省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完成了12件自然保护区问题中的11件整改销号工作,尚未能销号的1件为百草岭申报省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县人民政府已批准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聘请技术单位开展申报自然保护区的总规编制、科考、本底资源调查工作,已签订工作合同,科考、本底资源调查工作已完成,正在开展规划编制。分步实施省级森林县城创建,自启动省级森林县城创建工作以来,成立县省级森林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县、乡党委政府责任,构筑县、乡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各部门协同推进创建的工作格局,“白塔公园”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成功,由县林草局、住建局、交运局组织实施投资19000万元国家储备林建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道路防护林、林业生态保护、林业产业、保护区建设、护林防火设施建设、永丰湖湿地公园建设等14个项目基本完工,森林县城创建载体基本构建,“县树、县花”民主依法认定有序开展完成,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定批准核桃树、黄连木为大姚县“县树”,马樱花、桂花为大姚县“县花”。省级森林县城创建材料已上报省、州审核。服务经济社会能力稳步提升,全力保障“五网”、省州重点项目和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的建设用地(林地)需求。2019年1-11月上报征收林地项目7件,林地面积68.8701公顷。其中:6件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801.2212万元,1件减免森林植被恢复费 24.837万元。林业扶贫工作扎实推进,实施生态护林员扶贫。2019年根据实际情况,划分756个管护责任区,聘用护林员1104名(其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487人),将464.5612万亩森林管护面积落实到了林班、小班、山头、地块、人头。建档立卡贫困户487人,每人每年可获得纯收入10000元的劳务报酬。实施退耕还林扶贫。完善退耕还林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140户4619人,面积4300亩,补助资金38.4万元;2017年4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699户2785人,面积5700亩,补助资金321.43万元;2018年5.07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已种植完成,正在开展检查验收数据核对。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扶贫。2017年实施的0.3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36户548人,面积1000亩,补助资金69.17万元,资金已逐步兑付到贫困户手中。2018年0.3万亩已种植完成,正在开展检查验收数据核对。实施生态效益补偿扶贫。2018年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涉及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3872户,直接兑现补偿资金261.58369万元,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增收675.6元,人均增收194.2元。实施林业产业扶贫。2017年我县核桃提质增效、低效林改造项目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70户、651人、面积7783亩、补助资金116.7万元。2018年实施核桃提质增效项目3万亩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556户,9270.3亩,补助资金927030元。2018年实施低效林改造1万亩,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06户,面积1089亩,补助资金108900元,两项工作预计将为贫困户增收100多万元。国家储备林建设顺利开展,大姚县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一期)项目总投资7.9677亿元,且成功申请到账第一批融资贷款1.9亿元。2018年,县储备林领导小组批准实施项目16个,截至目前,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一期)建设项目第一批资金1.9亿元已经拨付1.7亿元,第二批后继款项还在农业发展银行大姚支行的审核程序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233,919.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143,539,847.20元减少84,305,927.29元,降幅58.73%。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耕还林任务5.07万亩,补助资金4563万元,2019年退耕还林任务0.9万亩,补助资金810万元。2019年比2018年减少3753万元。大财农〔2019〕251号追减工作经费2200590.94元,大财农〔2019〕252号、大财农〔2019〕260号结转指标35043266.7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45,565.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1月19号凭证从大财预〔2018〕272号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中向金碧镇等12个乡镇汇付2019年生态护林员管护费1,445,565.9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支出2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月12号凭证从大财教〔2018〕118号2018年云南省科技计划第一批项目经费中向董静支付差旅费25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1,388.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是每个月向大姚县税务局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单位部分),全年共计1,981,388.78元;
9、卫生健康支出753,254.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是每个月向大姚县税务局缴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全年共计753,254.01元;
10、节能环保支出16,666,952.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4%,从大财农〔2018〕140号2018年州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及陡坡地治理工作经费)、大财农〔2019〕135号2019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大财农〔2017〕138号2017年第二批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停伐补助)资金、大财农〔2017〕76号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大财农〔2019〕21号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完善退耕还林、退耕还林)、大财农〔2017〕62号2017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及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大财建〔2018〕62号2018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大财农〔2019〕61号2019年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大财建〔2019〕112号2019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中列支商品和服务支出291,766.90元(其中:办公费93,171.50元、差旅费22,975.00元、培训费4,129.00元、公务接待费2,873.00元、劳务费157,66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58.4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6,375,186.00元;
11、城乡社区支出4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从大财农〔2018〕207号“三三制”森林防火县级配套资金中列支商品和服务支出460,000.00元(其中:办公费442,711.48元、水费3,294.00元、电费1,567.90元、差旅费4,84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83.62元);
12、农林水支出37,357,590.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07%,工资福利支出5,826,894.60元(其中:基本工资2,223,546.95、津贴补贴2,083,824.00元、奖金43,168.11元、绩效工资1,456,231.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124.5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451,657.78元(其中:办公费756,167.29元、水费15,466.52元、电费69,978.74元、差旅费183,268.30元、租赁费103,648.50元、会议费6,626.00元、公务接待费22,203.00元、劳务费13,607,856.26元、委托业务费3,328,708.06元、工会经费50,20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079.11元、其他交通费用222,45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14,644.07元(其中:抚恤金138,994.60元、生活补助165,869.67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1,109,779.80元),资本性支出954,393.87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124,117.00元、大型修缮200,276.87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630,000.00元),对企业的补助—利息补贴710,000.00元;
13、交通运输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支出568,9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从大财预〔2019〕339号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中列支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全年共计568,91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8,697.13元,支出决算为128,697.13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3,621.13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076.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1,182.11元,下降28.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都为0,2019年比2018年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1,588.61元,下降28.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593.50元,下降27.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统筹安排,把多项业务工作指导、检查验收并在一起进行,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把多个业务工作培训并在一起进行,使“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8.45%。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3,621.13元,占80.52%;公务接待费支出25,076.00元,占19.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621.1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3,621.1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森林和草原防火、天然林保护工程、中央和省级公益林管护、退耕还林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07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0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和草原防火、天然林保护工程、中央和省级公益林管护、退耕还林等工作所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6,649.05元,2018年度为563,020.00元,2019年比2018年减少126,370.95元,下降22.45%,主要原因是大姚县国有林场2018年的在职职工人数、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并在林业局核算,2019年分出去独立核算,致使2019年在职职工人数、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大幅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67,142,588.44元,其中,流动资产63,270,961.50元,固定资产净值3,871,626.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73,655.21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885,318.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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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67,142,588.44 |
63,270,961.50 |
3,871,626.94 |
714,462.37 |
0 |
0 |
3,157,164.57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4,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4,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4,8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我单位开展的201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自评3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分别为:
1、2019年度中央对我县专项转移支付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中央投资18,551,700.00元
(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中央投资17,963,800.00元,实施单位为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资金全部兑付给农户补偿费及12个乡镇护林员管护费;
(2)核桃提质增效中央林业改革发展涉农资金整合支持脱贫攻坚资金中央投资587,900.00元,实施单位为桂花镇镇政府。
大姚县2019年实施公益林补偿、核桃提质增效项目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配备了专业技术能力强的工作人员,项目建设档案齐全,资金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使用做到公开、公平,严格遵守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严格按批准的建设项目开展建设和拨付项目建设资金,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补偿基金等违规行为,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大姚县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总体评价为优。
2、2019年中央转移支付下达我县林业生态恢复保护项目资金中央投资33,482,500.00元
(1)2019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项目中央投资375,000.00元。
(2)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资金中央投资20,500,000.00元。
(3)2019年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资金中央投资12,590,000.00元。
全县退耕还林面积通过逐户逐地块丈量而得,信息来源为农户→小组→村→乡镇→县林业和草原局→乡镇人民政府→乡镇财政所→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退耕农户。最后补助资金通过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一卡通”直接兑付到各退耕农户手中。严格执行补贴公示制度,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公示,每个退耕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都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草原监测管理体系建设是依托卫星遥感影像判读技术,建立覆盖全县、统一组织、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属地为主、分级实施负责的常态化草原监测、核查、执法全覆盖的草原督查机制。细化草原执法标准、执法主体,细化草原管理监测各项措施。根据楚雄州草原监测调查实施方案要求,草原管理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我县“星空地”草原地面监测调查样地12块,36个样方调查。草原返青期及枯黄期监测样地4块,12个样方调查,保障草原监测工作正常开展,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相关数据。资金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资金开支符合规定,资金支付依据合法合规。
2019年中央林业生态恢复项目资金到位率100%,任务完成率100%,总体绩效评价为优。
3、2014年至2019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资金中央投资16,500,000.00元
2014年实施0.5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布局在湾碧乡、桂花镇、金碧镇、六苴镇、龙街镇、赵家店镇;2017年实施0.3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布局在三台乡、铁锁乡、桂花镇、湾碧乡;2018年实施0.3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布局在桂花镇、三台乡;2019年实施0.3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布局在湾碧乡、铁锁乡。已全部实施完成。
项目管理由县林业和草原局统一组织协调。按照规划设计单位项目作业设计,组织业务人员严格执行,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圆满完成。项目管理及执行总体绩效评价为优。
(二)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通过对2019年整体支出预算进行绩效自评,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各个环节,提高我单位财政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单位的履职能力。
我单位2019年预算执行完毕及县财政局布置安排后,通知开始着手组织绩效自评工作。2019年我单位按照国家、省、州确定的资金投向、安排原则、管理程序等要求,有针对性地选准、选好建设项目,完善前期工作,积极组织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产业发展项目的规划、论证、储备和上报工作,继续做好国家储备林项目后续贷款。加大项目资金监管工作力度,把有限的资金管好用活。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确保生态安全、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和林业干部安全。抓住国家开展开发性政策性贷款和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政策机遇,按照“省级主推、地方主筹、银行主贷、林业主建”的思路,创造条件畅通社会资本进入林业的渠道,争取与金融机构联合推出一批符合林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加快建立林业金融风险防控机制,确保金融资金真正用于林业项目建设并发挥应有作用。
同时,开始收集数据,开展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8年2130219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科目—大财农〔2018〕23号2018年州级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结转30,500.00元,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中没有这个科目,将这笔专款结转调整到2130203机关服务科目核算,在部门决算的所有报表中,都用2130203机关服务科目核算。
2、我局本年度年末结转结余26,647,397.40元,全部属于项目结转,比上年减少26.56%。年度执行中,年初结转结余资金减少216885.67元,我局201专款、人员经费结余缴库216885.67元,人员经费大财预〔2018〕319号2017年综合绩效考核激励资金47100.08元结余缴库,专款结余169785.59元缴库(包括大财农〔2017〕76号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6700.00元,大财农〔2016〕77号2016年省级林农专业合作社专项补助经费100000.00元,大财农〔2016〕24号2016年森林抚育补贴经费55485.59元,大财农〔2018〕44号2018年州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林业生态扶贫项目)7600.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财政拨款: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4.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600432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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