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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桂花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桂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我镇坚持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各项工作。以发展为主线,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在建设“绿色桂花、富裕桂花、和谐桂花”的前进道路上取得了很大成绩。以核桃、花椒、魔芋、中药材、百合为主的特色产业发展迅猛,传统农业与畜牧等产业稳步有进。完成了马茨集中安置点、西叭啦集中安置点建设,灾后水利基础设施恢复建设项目,树皮厂、立新、大村三个贫困行政村精准脱贫整村推进项目,国开行及浦发行等一系列扶贫项目的实施切实改善了桂花镇的基础设施条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桂花镇2017年独立编制机构17个,包括党委、人大、政府、社团、人事保障所、社会事务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农科、兽医、水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文化、广播)、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桂花镇人员编制数60人(不含退休人员),其中,行政编制数27人,事业编制数33人。我镇实有财政全供养人数为75人,其中:在职75人(行政51人,事业24人),半供养人员195人(遗属补助10人,村林业治安员、农科员兽医员、计生宣传员各9人、村小组长64人,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64人,村妇委会主任和村团总支书记各9人、社区专职委员3人、村务监督员8人、社区服务站站长1人)。我镇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镇本年收入预算是2025.95万元,下达数2025.9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预算安排下达数比上年1582.6万元增加443.35万元,增加28.01%。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支出拨款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决算数是2712.81万元,比上年1360.8万元增加1352.01万元,增幅达99.35%。
(一)基本支出情况
其中基本支出903.12万元,比上年808.53元增加94.59万元,增长11.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规范和完善工资制度改革,改革性补贴增资和综合绩效考核奖,加大了人员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1809.69万元,比上年552.22增加1257.47万元,增长227.71%,经过分析,主要原因是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纪委加大了对长期挂账应收款的催收催报监督和检查力度,财政所按要求对挂账应收款经手人认真催收催报,灾后恢复重建马茨安置点建设支出589..46元、灾后水利基础设施恢复建设390万元、灾后民房恢复重建资金308.54万元、2017年危房改造资金100.8万元、一水两污项目资金137万元已形成支出,导致我镇今年项目支出大幅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为268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12万元,项目支出1785.4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桂花镇本年人员经费支出811.87万元,较上年698.5万元增长113.37万元,增幅达16.23%。是由于今年规范和完善工资制度改革增加工资,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长较大。
(2)本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1.25万元,较上年110万元减少18.75万元,减幅达17.05%。是由于我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支出,导致支出减少。
(3)项目支出1785.48万元,较上年546.22万元增加1239.26万元,增幅达226.88%。主要原因在于本年中在县纪委的监督检查下,桂花镇财政所通过多种方式对多年形成的挂账应收款进行认真的催收催报,一些挂账多年的项目支出挂账得以核销,同时灾后马茨安置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589.46万元、灾后恢复水利基础设施恢复重建资金390万元、灾后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308.54万元、马茨安置点灾后畜圈建设农户补助资金20万元、马茨小组2017年云南省美丽宜居乡村省级重点建设村一事一议项目资金34万元、一水两污项目资金137万元、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00.8万元等已经形成支出,导致了项目支出增幅较大。
(4)基本建设类支出1712.18万元,较上年162.57万元增加1549.61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列支了大,灾后马茨安置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589.46万元、灾后恢复水利基础设施恢复重建资金390万元、灾后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308.54万元、马茨安置点灾后畜圈建设农户补助资金20万元、马茨小组2017年云南省美丽宜居乡村省级重点建设村一事一议项目资金34万元、一水两污项目资金137万元、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00.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情况:我镇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22.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务接待费用
我镇本年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1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4%,比上年11.1万元减少了0.1万元,减少1%。我镇严格按程序和规定标准控制支出,经费支出情况单独记账、单独结报。对公务接待费用实行会签制,事前先由需接待部门的主管向领导请示,报销时必须同时有镇长和分管领导、站所长共同签署的公务接待签单,才予以报销。
(2)公款出国(境)费用
本年我镇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3)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我镇本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实际支出11.6万元。主要是用于车辆运行及维修支出及车辆保险费支出。 我镇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接受监督。
1.会议费
2017年我镇会议费支出22万元,与上年22万元持平。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减少会议次数及会议人数,但因物价上涨,会议费还是居高不下。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6万元,比上年22.85万元增加4.11万元,主要是脱贫攻坚及灾后恢复重建任务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增加17.95万元,主要是用财政预算资金购买办公设备17.17万元,用上级部门争取资金购买办公设备0.7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我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工作,主要是单位通过询价问价方式自行分散采购,资金来源均为财政性资金。2017年我镇货物采购预算13.2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2.88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表”中没有其他收入情况。
2.年末结转和结余为292.75万元,包括单位基本支出结转41.3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51.41万元,无专用基金结余情况。
3.“支出决算明细表”中,无转拨附属单位或者非本级预算单位的经费支出情况,“维修(护)费”支出5.05万元是用于集镇亮化修复路灯及政府及站所的房屋修缮维护费;“劳务费”支出6.7万元是用于政府聘用驾驶人员的支出;“奖励金”支出2.85万元,主要是用于发放2016年度考核奖金。
4.“支出决算明细表”中无“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生活补助”
①2010301.行政运行(政府):7.19万元是用于发放政府遗属补助及两个长期聘用驾驶员解聘一次性补偿;
②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87.06万元是用于发放村(社区)三职干部及社区专职委员及几大员、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补助;
6.“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无“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支出:
(1)人大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15万元是用于发放村组人大代表误工补助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3.07万元用于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补助:
(3)群众文化:1.69万元用于发放农民两会参与演出群众误工补助;
(4)计划生育服务:1.29万元用于村(社区)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助;
(5)生产发展:1.0万元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租地费用;
(6)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11万元用于发放村三职干部生活助费;
(7)地质灾害防治:6.9万用于发放地质灾害宣传员补助;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其他”支出:
(1)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245.9万元用于发放农户灾后轻损民房修缮加固及重损倒塌民房拆除重建补助245.9万元。
(2)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00.8万元用于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其他资本性支出”中的“基础设施”支出: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政府):2.96万元用于镇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打造;
(2)老龄事务支出:28.58万元用于大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3)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652万元用于马茨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390万元用于灾后水利基础设施恢复建设;
(4)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32.91万元用于一水两污项目垃圾房建设及垃圾车购置、垃圾箱配备;
(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2.23万元用于政府办公楼建设;
(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9.04万元用于黑么核桃配水项目建设;
(7)防灾救灾:20万元用于马茨安置点农户畜圈建设补助;
(8)森林培育:0.5万元集镇街道绿化亮化;
(9)农田水利:12.34万元用于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10)生产发展:13.21万元用于扶贫攻坚项目建设;
(1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30.77万元用于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及马茨小组云南省美丽宜居乡村省级重点村建设支出;
(12)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1.99万元用于子里博、叭啦、木谷乍活动室建设及皮左黑厨房建设;
(13)其他交通运输支出:9.7万元用于立新公路建设;
(14)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4万元用于桂花镇敬老院猪圈建设。
6.“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7.“资产负债简表”中行政单位 “其他应收款”315.69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资金219万元预支未报账,村社区2017年下年办公经费未报账。 “其他应付款”7344.38万元,主要且么刀至尼子左公路群众自筹款21.1预支未报账、财政奖补项目群众自筹款14.38万元预支未报账、今年年底开发投资公司汇入国开行贫困行政村基础设施项目资金1795万元、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汇入的浦发行扶贫整村推进项目资金400万元、县住建局汇入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00万元、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汇入的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250万元、桂花镇集镇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10万元、集镇供水80万元、一水两污资金60万元、动态管理新增贫困户产业资金138万元及林业暂存资金未能及时形成支出。
8.“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中,“专项收入”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87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为水管站、兽医站、财政所、农科站房租收入2.62万元,利息收入38.82万元。
9.“基本支出明细表”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列支“生活补助”95.8万元,主要是发放村(社区)三职干部、几大员及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共计211人补助,政府10人遗属补助。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桂花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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