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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325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1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63201000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办州、县政府指示、决定在我县的行文工作和县政府向州政府报告、请示的起草工作,以及州委、州政府、县委及有关部门转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和反馈工作。承办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报告的办理、送审和批复工作。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反馈工作,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起草、协调、送审、印发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检查县直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执行县政府决定指示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为县政府领导的重要报告和讲话提供文稿或资料。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搞好调查研究和信息反馈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组织、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电报、文件、函件、简报的收发、印制、清退、归档、保密、管理和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县政府值班及县委、县政府及纪委机关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人事管理、党务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驻外机构、挂靠单位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外方针、政策和各项涉外法规;督促、检查我县各部门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协调全县的外事工作和涉外事务;负责全县公务人员因公出国的审核报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依法保护在我县定居的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侨务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更加严谨的态度抓实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好州委、县委全会和县两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十三五”思路的学习和领会,进一步加强对县情和新形势下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的准确认识和正确研判,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工作的创新能力,激励广大干部敢闯敢试、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团结一心、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2、以更加规范的管理抓实办文办会。充分发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服务大局、当好参谋的职能作用,认真研究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超前性和实效性。重点是在文稿起草、信息调研、办文办会等重点工作上,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出精品、创一流,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严格执行省、州、县精文简会的有关规定,继续落实好办公室“高标准、严要求、零失误”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到收文有规范、办会有制度、办事有纪律,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抓实协调督办。紧密围绕政府工作目标和全县经济工作大局,不断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特别是加大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加大综合协调力度,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通盘考虑,综合平衡,积极协调处理政府重点工作及有关重大事项,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努力确保所需协调事项全面落实。
  4、以更加优良的作风抓实自身建设。紧密围绕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扎实做好“三服务”工作,坚持高质量办文,高要求办会,高效率办事,更加关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更加扎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确保领导、部门、基层“三满意”。着力抓好办公室窗口形象建设,积极开展各种创建活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办公室工作良好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与上年相同。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工人编制8人。实有 55 人,其中:在职32人,离岗退养 1 人,离休0 人,退休 22 人,遗属  10  人,聘用人员 0 人,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合计965.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5.7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合计95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63万元,占总支出的61.9%;项目支出364.91万元,占总支出的38.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592.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6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养老保险金调整。其中基本工资占基本支出的18.26%;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0.13%;退休费、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费20.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4.91万元。比上年减少81.56万元,减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7.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028.45万元对比减少70.91万元。主要原因是虽然工资调整,绩效奖金补发等因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但因上年列支了以前年度的部分支出,而本年无此因素,就导致支出数没有上年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2.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90%。主要用于工资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7.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6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54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要求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支出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64万元,占31.68%;公务接待费支出100.54万元,占68.31%。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6.6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出差、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100.54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00.54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20批次,接待人次11000人。主要用于国家、省、州及其它县市到我县考察、调研、检查、督导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2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三公”经费及工会经费、办公经费、差旅费、水电费等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国有资产占用415.33万元,比上年增长3.61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由财政部门审批后,共分散询价采购一般性固定资产3.61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 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 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63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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