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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5063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大姚县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姚县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为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持续推进产业扶贫工作,构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产业支撑体系。按照《大姚县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大姚县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推进产业扶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坚持一手抓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一手抓产业扶贫成果巩固提升,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全力以赴建立健全产业扶贫稳定增收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

二、目标任务

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稳粮、促特、强畜、兴果、融合”为思路,推动扶贫产业项目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创新机制体制,以“双绑定”发展为载体,着力推进和提高五个全覆盖质量为重点,确保全县未脱贫的726户贫困户中有产业发展条件的通过发展产业增收脱贫;确保2014-2018年已脱贫的9339户贫困户产业发展规模和水平进一步得到巩固提升,实现持续稳定长效增收,防止返贫。

三、扶持对象、原则和方式

(一)扶持对象

全县1006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

(二)基本原则

1.突出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引领带动作用,引导贫困户通过资金(资产)入股分红、代管代养分红、订单、土地流转、打工就业等形式,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户全部加入新型经营主体,实现共同发展,稳定长效增收。

2.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坚持把带动贫困户增收作为产业扶贫巩固提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贫困户劳动力现状和资源条件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做到“户户有产业、家家能‘造血’”。在落实产业普惠政策的同时,给予贫困户产业政策叠加扶持,确保每户贫困户有1个以上持续稳定增收产业。

3.适度集约规模发展。结合资源优势和传统种养习惯,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思路确定产业发展项目,引导和帮助贫困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引领带动集约规模发展,实现产业增效农户增收。

4.差异扶持激发内生动力。产业扶持资金按贫困户户均5000元测算,根据扶贫产业类型选择、发展规模和发展产业主观意愿等因素,每户贫困户产业扶持资金在3000—7000元范围内实行差异化补助,鼓励贫困户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通过实行差异化补助,进一步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内生动力,引导自强自力脱贫和增收致富。

5.严格执行“六定”要求。严格按照《大姚县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县级项目库、乡镇路线图、村级施工图、到户措施卡)明确的扶贫产业发展项目,抓好扶贫项目的实施,做到资金定到项目、计划定到项目、审批一次定到项目、公示公告定到项目、责任定到项目、督查考核内容定到项目,确保扶持贫困户发展的产业与项目库、户帮扶措施一致。

(三)扶持方式

引导扶持贫困户利用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增收;对部分无产业发展资源或劳力的贫困户,动员其采取将产业扶持资金入股新型经营主体的方式增加收入。

1.发展产业增收模式。有产业发展条件且具备发展资源的贫困户,大力扶持其发展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按照产业补助标准,每户扶持产业资金3000—7000元。

2.入股增收模式。县城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按照户均5000元的标准补助产业扶持资金,扶持资金采取入股新型经营主体的方式,入股分红增收。家庭人口全部外出、散失劳动能力或无发展产业意愿的贫困户,按照户均3000元的标准补助产业扶持资金,扶持资金采取入股新型经营主体的方式,入股分红增收。产业扶持资金入股分红协议原则上签订2年,每年分红一次。

四、产业扶持重点

(一)特色种植产业

1.蚕桑种植。以金碧、石羊、新街、赵家店等乡镇为重点,着力培育大—柳—黎—白(大中、柳树、黎武、白石谷)、大—凉—将(大桥、凉桥、将军)、夏—芦—斑(夏家坝、芦川、斑竹箐)三个蚕桑产业经济带,到2020年全县桑园累计面积达10万亩以上。在新植桑园上给予贫困户扶持,新植桑园1亩以上并经验收合格的,每亩给予新 植补助1000元。

2.魔芋种植。以金碧镇将军、金家地,桂花镇大村、立新、树皮厂,昙华乡小兴厂,新街镇碧么、大古衙,龙街镇石关、五福,赵家店镇他利颇,三台乡过拉地、吾普吾么、必期拉等行政村为重点区域发展魔芋种植,其中:贫困户种植魔芋5000亩以上。引导区域内选择发展魔芋产业的贫困户每户种植魔芋1亩以上,每亩给予种芋补助1500元。

3.百合种植。以六苴、新街、昙华、桂花为核心种植区域,辐射带动全县其它8个乡镇百合产业发展,贫困户种植百合4000亩以上,2020年种植11500亩以上。引导区域内选择发展百合产业的贫困户每户种植百合1亩以上,每亩给予百合种苗补助2500元。

4.蔬菜种植。以金碧、龙街、新街、昙华、赵家店等适宜区域为重点发展蔬菜种植,品种以冬早玉米、辣椒、长寿仁豌豆等为主,种植蔬菜3万亩以上,其中:贫困户种植5000亩以上。引导区域内选择发展蔬菜产业的贫困户每户种植蔬菜1亩以上,每亩给予种植补助600元。

5.芒果种植。以湾碧乡湾碧、巴拉、高坪子、纳那、腊务堵、白坟坝,铁锁乡拉巴乍,赵家店镇打苴基,龙街镇塔底等低热河谷区域为重点,实施低产芒果园改造(含嫁接)5000亩以上,其中:贫困户改造2000亩以上。引导区域内选择发展芒果产业的贫困户每户改造低产园2亩以上,每亩给予改造补助150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扶贫办、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6.中药材种植。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林下种植续断、金银花、板蓝根、桔梗、天麻、云木香、滇红花等中药材,种植中药材3万亩以上,其中:贫困户种植2000亩以上。引导贫困户发展中药材种植,对种植投入成本高的重楼、白芨、黄精等中药材的,种植0.5亩以上每亩给予种苗补助1000元;对种植投入成本相对较低的板蓝根、续断等中药材的,每亩给予种苗补助500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配合单位: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养殖产业

1.生猪养殖。以金碧、石羊、新街、龙街、六苴、赵家店等乡镇为重点,在将军、金家地、小兴厂、子米地、碧么、大古衙、五福、他利颇、黑什里、腊务堵等行政村发展生猪养殖,动员建档立卡贫困户每年饲养能繁母猪1000头以上,产仔16000头以上,出栏肥猪14000头以上。引导区域内选择发展生猪产业的贫困户每户饲养生猪5头或能繁母猪1头以上,在饲养能繁母猪产仔、出栏肥猪给予扶持,其中:饲养能繁母猪产仔,产仔1个月后验收合格的,每 头仔猪给予饲养补助100元;出栏或不低于成本价出售肥猪,每 头给予饲养补助300元。

2.肉牛养殖。以金碧、石羊、六苴、赵家店、新街等乡镇为重点,在金家地、碧么、叭腊么、永丰、吾普吾么、拉巴乍、纳那等行政村发展肉牛养殖,出栏肉牛1000头以上。引导区域内选择发展肉牛产业的贫困户每户饲养肉牛2头以上,在产犊、出栏肉牛上给予扶持,其中:饲养能繁母牛每产牛犊1头,产牛犊3个月后验收合格的,每 头犊牛给予养殖补助1000元;饲养出栏或不低于成本价出售肉牛,每 头给予养殖补助1000元。

3.黑山羊养殖。以昙华、六苴、桂花、湾碧、三台、三岔河等乡镇为重点,在大村、立新、树皮厂、小兴厂、子米地、石关、五福、他利颇、黑什里、叭腊么、永丰、过拉地、吾普吾么、必期拉、拉巴乍、自碑么、永河、高坪子、纳那、碧拉乍、腊务堵等行政村发展黑山羊养殖,出栏肉羊12000只以上,引导区域内选择发展黑山羊产业的贫困户每户饲养黑山羊5只以上,在饲养能繁母羊产羔、出栏肉羊上给予扶持,其中:饲养能繁母羊每产羔1只,产羊羔2个月后验收合格的,每只羔羊给予饲养补助300元;出栏或不低于成本价出售肉羊,每只给予饲养补助300元。

4.山地鸡养殖。引导贫困户发展山地鸡养殖,饲养山地鸡45000羽以上。引导适宜养殖的贫困户每户饲养山地鸡30羽以上,在鸡苗上给予扶持,其中:饲养山地鸡30羽以上,验收合格的,给予每羽鸡苗补助15元。

5.肉驴养殖。以金碧、石羊、六苴、赵家店、新街、桂花、三岔河、湾碧等乡镇为重点发展肉驴养殖,全县出栏肉驴3000匹以上。其中:贫困户每年出栏肉驴600匹以上,引导适宜养殖肉驴的贫困户每户养驴1匹以上,在饲养能繁母驴产仔、出售肉驴上给予扶持,其中:饲养能繁母驴每产仔1匹,产驴仔2个月后验收合格的,给予每匹幼驴饲养补助1000元;出栏或不低于成本价出售肉驴,每匹给予饲养补助1000元。

6.养蜂。巩固金碧、赵家店、龙街、石羊等乡镇中 蜂科学养殖示范基地,新发展养蜂1000群以上,引导适宜养蜂的贫困户每户养蜂5群以上,活框饲养1群蜂给予养蜂补助300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扶贫办、县林业和草原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县发改局、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三)经济林果产业

1.核桃。在金家地、叭腊么、永丰、石关、五福、碧么、他利颇、立新、树皮厂、小兴厂、子米地、高坪子、纳那、碧拉乍、腊务堵、拉巴乍、自碑么、永河、过拉、吾普吾么、必期拉等行政村实施核桃提质增效20000亩以上。贫困户实施核桃提质增效每亩给予补助150元;扶持贫困户新建核桃机械立式烘烤炉100座,建好投入使用经验收,每座一次性给予1500元补助。

2.花椒。在将军、金家地、叭腊么、永丰、石关、大古衙、黑什里、大村、立新、树皮厂、小兴厂、子米地、碧拉乍、腊务堵、拉巴乍、自碑么、永河、过拉、必期拉等行政村实施花椒提质增效10000亩以上。贫困户实施花椒提质增效每亩给予补助150元;扶持贫困户新建花椒机械立式烘烤炉100座,建好投入使用经验收,每座一次性给予1500元补助。

3.板栗。在永丰、石关、五福、大古衙、碧么、小兴厂等行政村适宜区域实施板栗提质增效2000亩以上,贫困户实施板栗提质增效每亩给予补助150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和草原局;配合单位:县扶贫办)

(四)烟草产业。以涉烟乡镇为重点,引导贫困户种植烤烟2000亩以上,涉烟乡镇在烤烟生产计划安排上对纳入年度脱贫的贫困户重点倾斜,引导贫困户户均种植烤烟3亩以上,移栽结束经镇村组织验收后,对烤烟种植面积在3亩以上的贫困户,给予每亩种烟补助500元,确保种植烤烟的贫困户户均烤烟收入9000元以上。(责任单位:涉烟乡镇人民政府,县烟草公司)

(五)乡村旅游。围绕到2020年,建成对贫困户有带动作用的农业旅游观光园4个以上,乡村旅游商品生产加工户10户以上,农家乐示范户30户以上,使乡村旅游成为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新平台。对发展乡村旅游的贫困户给予扶持,一是贫困户取得餐饮资质和营业执照开办农家乐的,每户给予补助7000元;二是贫困户开展乡村旅游商品生产加工的,凭与电商、企业的购销合同、付款证明,每销售5000元旅游商品给予奖励500元,每户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7000元。(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农村电子商务。贫困户在我县注册并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销售的(可委托乡镇、村服务站点运营),经乡镇人民政府确认,对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店铺并有网络销售额的,每户一次性补助1000元;年度网络销售额达到1万元的,每户补助1000元;网络销售额每增加1万元,追加补助200元,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7000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七)其它产业。除上述重点产业外,由各乡镇结合《大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大姚县2018-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批复的通知》(大开组〔2018〕18号)项目库清单中产业项目及种类,参照本方案制定补助标准,报县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备案后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烟草公司)

五、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扶持政策

(一)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按照一个重点产业培植一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殖大户的思路,把产业扶贫的着力点放在培育发展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新型经营主体上。要充分利用现有扶持政策和扶贫政策的叠加效应,一手抓本地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发展,一手抓招商引资,引进发展;支持返乡农民创业,不断培育发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

(二)扶持政策。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产业扶贫,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整村帮带、连片帮带;对贫困户产业发展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按照《大姚县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17〕75号)明确的扶持政策给予扶持。

六、重点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提高规划引领全覆盖质量。充分发挥我县绿色生态、区位空间、特色文化、资源等比较优势,大力实施“特色+”,引导农民积极调整种植结构,打造“一县一业” “一村一品”,培育有竞争力和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加快推进“绿色+”,依托打造绿色食品牌,鼓励农民抓有机、创品牌,加快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绿色食品制造业,增加种养加附加值;加快推进“互联网+”,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的思路,育龙头、占市场、建平台,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进“互联网+产地仓+冷链专线”“合作社+互联网+城市配送”“公司+基地+农户+平台”等模式,打通上行物流“最先一公里”,全力推动小农户与大市场深度对接,做到户户有规划。通过不断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实现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经济优势转变,确保贫困户参与的产业发展项目收入持续、稳定、长效的达到脱贫标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务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烟草公司)

(二)进一步提高项目扶持全覆盖质量。围绕全州提出的“生猪、肉牛、蔬菜、水果、核桃、中药材、花卉、食用菌”八大特色主导产业,结合我县产业实际,因地制宜,在实现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工则工,宜游则游,确保每户产业扶贫对象有1项以上产业发展增收项目的基础上,推动扶贫产业项目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与打造“绿色食品牌”项目紧密结合,把拔个体穷根与拔区域性穷根紧密结合,引导贫困户大力发展特色种植、养殖、经济林果、烟草、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等项目,培育一批特色农业专业村,筛选扶持一批产业发展项目,着力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做到项目连基地带农户联动发展,实现富民脱贫强村目标。通过项目示范拉动,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务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烟草公司)

(三)进一步提高主体带动全覆盖质量。按照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全覆盖的要求,不断完善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户稳定持续增收。在确保贫困户有1个以上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抓好“双绑定”(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或直接与贫困户绑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绑定)发展,增强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能力。着力提高利益联结全覆盖质量,在确保贫困户与1个以上新型经营主体以资金(资产)入股分红、订单、土地流转、基地打工就业、电子商务等形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基础上,持续推进贫困户经营性资产实现收益、贫困户资金入股经营主体实现收益、贫困户土地(林地)流转实现收益等三种模式,大力推进资产收益精准扶贫,进一步提高入股分红、基地打工就业的占比,使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更加紧密,推动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通过实现共同发展,稳定、长效增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烟草公司)

(四)进一步提高政策支持全覆盖质量。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产业扶贫工作的部署,持续推进产业扶贫政策的落实。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产业扶贫政策宣传和落实,提高群众知晓率,激发群众发展产业内生动力。充分利用官方网站等新闻媒体,以简报、视频、新闻专题、系列报道等方式,深度挖掘报道产业扶贫典型案例,做好产业扶贫动态、典型和产业扶贫政策的新闻宣传。驻村工作队、结对干部采取包干负责、点对点宣传、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开展入户宣传,让贫困群众明白产业扶贫政策,提高贫困群众的政策知晓率。二是抓实科技指导服务。按照《楚雄州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县乡两级农业、林业科技推广人员全部实现挂村联户,即每名科技人员挂包一个贫困村,联系指导10户贫困户,确保每个贫困劳动力至少掌握1-2门实用技术。三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使用整合涉农资金,确保专项扶贫资金40%以上投入产业,规范扶贫小额信贷使用,扩大增量,完善风险补偿金机制,落实产业奖扶政策。(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配合单位:县级各挂包部门)。

(五)进一步提高组织保障全覆盖质量。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协同的产业发展格局,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联动、产业发展指导员全覆盖的责任体系,探索“党建+”,确保产业组织化发展。在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方面,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好贫困群众的增收问题,持续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规范和推动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增加贫困户工资性、财产性等方面的收入。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确保通过发展产业使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务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烟草公司)

七、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产业扶贫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乡村振兴重中之重的工作,是广大贫困群众实现快速增收、稳定脱贫的最根本、最有效手段。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各自产业发展短板,研究比较优势,挖掘发展优势,大胆探索创新,深刻认识产业发展滞后以及贫困户发展理念、资金投入、技术保障不足的实际问题,准确掌握产业扶贫政策所对应的对象、范围、标准等,为精准落实扶持政策打下坚实基础。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产业扶贫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和解决产业发展中重大问题。县级有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抓好产业扶贫指导、项目资金争取、政策措施支持保障、督促考核落实等工作。各乡镇要制定乡镇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村产业扶贫到村到户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确保产业扶贫工作任务清、责任明、措施实。原则上每户贫困户发展1个以上持续增收产业,积极鼓励贫困户发展多种产业增收脱贫。同时,各乡镇要将乡镇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村产业扶贫到村到户巩固提升方案报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加强资金监管。扶持资金按照“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原则,通过整合贫困户户均5000元产业扶贫资金和县级涉农资金,专项用于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争取优势,大力争取中央和省、州扶贫资金投入。产业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由县财政局根据年度计划和资金预算及时核拨到县农业农村局,再由县农业农村局下达各乡镇;县监委、县审计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各乡镇是产业扶贫资金使用主体,要按照《大姚县产业扶贫资金申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资金管理使用,严格验收标准,对资金用途、扶持对象、补助标准等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

(四)加强技能培训。围绕贫困户产业发展技能需求,深入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结合“春潮行动”“雨露计划”,组织实施全县科技人才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项目,对贫困户开展全方位的技能培训,年内培训贫困户1.5万人次以上,确保每个贫困劳动力至少掌握1项以上农业生产实用技术,有效提高重点扶贫产业技术推广普及率。

(五)促进绿色发展。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农药、化肥、兽药及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严禁高毒高残留农药在生产中的使用。加大农产品“三品”认证、产地认定、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工作力度,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建设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着力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促进全县特色精准扶贫重点产业提质增效。

(六)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加大产业扶持重点、扶持政策、扶持标准等的宣传力度,引导贫困户结合自身意愿,有针对性的选择发展产业。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产业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经验及取得的成效,加快推进产业扶贫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产业扶贫的良好氛围。

(七)完善考评机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产业扶贫工作纳入扶贫成效考核的内容,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产业扶贫工作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农业农村局等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定期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产业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推动产业扶贫工作落实。

解读:《大姚县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图解:大姚县脱贫攻坚产业扶贫 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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