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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大姚县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3-0220004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大政办发〔2023〕7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大姚县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楚雄州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楚政办函〔2022〕68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大姚县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同时撤销大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张春培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孙晋武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亚梅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蔡荣婕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金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席仕顺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魏光芹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副局长

华  磊  县公安局副局长

叶建平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周  平  县民宗局副局长

何文倩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思付  县司法局副局长

余天杨  县财政局副局长

沙朝刚  县人社局副局长

普重丽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文学江  州生态环境大姚分局副局长

杨永丽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赵  红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家艳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春生  县林草局副局长

郭艳玲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  妮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宗华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贺志平  县统计局副局长

毛  敬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高  燕  县医保局医保中心主任

罗  萍  县总工会副主席

陈华斌  团县委副书记

赵  丽  县妇联副主席

苗家平  县残联副理事长

文  娟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杨忠祥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席绍龙  人行大姚县支行副行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亚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张妮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化,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州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县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研究推进实施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地方、专家参加;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地方、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照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积极研究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统筹指导各乡镇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处理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有关工作资料;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推动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

 

2023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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