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大姚县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县级有关部门要及时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上传到门户网站并录入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并逐一对照事项清单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摆放到服务窗口,适时进行动态更新。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
附件【大政办发〔2018〕94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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