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杨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大干字〔2016〕79号文件通知,经
杨 华 任县林业局副局长(挂职半年)。
挂职时间自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
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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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群团组织,省州驻大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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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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