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6项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6项制度的通知》(楚政办通〔2016〕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附件: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6项制度的通知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3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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