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发〔2012〕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确保县人民政府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承诺办好的十大民生工程落到实处,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县人民政府2012年承诺办好的十大民生工程进行责任分解,请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具体详细的时间进度表,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倒排工作进度,强力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十大民生工程任务圆满完成,向人民代表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各责任单位必须每月分析1次工作进展情况,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书面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大姚县人民政府2012年十大民生工程责任分解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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