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2〕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大姚县2012年中药材种植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四日
	
	
	
	大姚县2012年中药材种植考核办法
	(试行)
	
	    根据《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姚县2012年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2〕35号)精神,为确保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全面完成2012年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2万亩的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中药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2012年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对各乡镇的组织管理、种植面积、示范样板、连片规模及科技措施5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实行百分量化,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一)组织管理(10分)
	1.成立中药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并有中药材种植年度指导性任务安排文件的记2分,缺1项扣1分;
	2.各乡镇年内召开中药材种植专题会2次以上记2分,少1次扣1分;
	3.报表上报及时、准确记2分,延期上报1次扣0.5分;
	4.有中药材种植自检自查材料记4分,无自检自查材料不得分。
	(二)实际种植面积(40分)
	按抽查面积计算,完成下达计划种植面积任务的记40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
	(三)示范样板及效果(20分)
	1.各乡镇办1片200亩以上示范样板记6分,无乡(镇)级示范样板的不得分,示范样板面积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
	2.依据乡镇中药材种植年度指导性任务安排文件,涉及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村委会每村办一片50亩以上示范样板记10分,无村级示范样板的不得分,每少1片按比例扣分;
	3.示范样板按“统一供应良种、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病虫防治、统一定单收购”的“五统一”要求,科技措施落实到位,示范效果显著的记4分、示范效果较好的记2分、示范效果差的不得分。
	(四)连片规模(15分)
	在完成的下达的计划种植面积中,20亩以上连片面积占下达乡镇种植面积60%以上的记1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
	(五)科技措施(15分)
	根据各种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要求,按抽查面积计算。
	1.100%实施预整地开挖、理墒记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2.100%实行规范化种植记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3.加强药材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工作,成活率、保苗率达90%以上,田间无杂草记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三、检查方式
	对各乡镇2012年中药材种植完成情况的考核,县委、县政府将严格按以上考核内容及标准,抽调县级部门人员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乡镇中药材种植组织管理、种植面积、示范样板、连片规模及科技管理5项指标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县通报,每次检查的情况作为综合考核依据。督查检查的方式如下:
	(一)对各乡镇20亩(含20亩)以上连片种植面积进行全面检查。
	(二)对各乡镇20亩以下种植面积,采取按乡镇自检自查完成种植面积的30%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结果计算出各乡镇20亩以下种植面积。
	(三)各乡镇实际种植面积为以上(一)、(二)项检查计算结果面积的总和。
	(四)对示范样板、科技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在面积检查中一并进行检查。
	四、考核奖励办法
	(一)对乡镇中药材种植的考核奖励
	1.考核分达90分(含90分)以上的,按各乡镇检查考核实际完成种植面积每亩奖励乡镇6元。
	2.考核分达80分(含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按各乡镇检查考核实际完成种植面积每亩奖励乡镇4元。
	3.考核分在75分(含75分)至80分的,按各乡镇检查考核实际完成种植面积,每亩奖励乡镇3元。
	4.考核分在75分以下的,取消奖励,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二)对县中药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考核奖励
	全面完成2012年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2万亩的目标任务,按全县检查考核实际完成种植面积每亩奖励县中药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1元。
	
	附件:大姚县2012年中药材种植考核评分表
	
	附件
	大姚县2012年中药材种植考核评分表
| 
					考核项目 | 
					分 
					值 | 
					考核指标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组织管理 | 
					10 | 
					1.成立中药材产业发展领导组; 
					2.有中药材种植年度指导性任务安排文件; 
					3.乡镇党委政府年内召开中药材产业发展专题会2次以上; 
					4.材料上报及时准确; 
					5.有中药材种植自检自查资料。 | 
					1.成立中药材产业领导组的记1分,没有不得分; 
					2.有中药材种植年度指导性任务安排文件的记1分,没有不得分; 
					3.乡镇党委政府年内召开中药材产业发展专题会2次以上记2分,少1次扣1分; 
					4. 报表上报及时、准确的记2分,延期上报1次扣0.5分; 
					5.有种植自检自查资料的记4分,没有不得分。 | 
					 | 
| 
					实际种植面积 | 
					40 | 
					完成县下达计划种植面积任务。 
					 | 
					按抽查面积计算,完成下达计划种植面积任务的记40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 | 
					 | 
| 
					示范样板及效果 | 
					20 | 
					乡(镇)办1片200亩以上示范样板,村级各办1片50亩以上样板,各项科技措施落实到位,有明显的示范引导效果。 | 
					1.乡(镇)级办1片200亩以上示范样板记6分,示范样板面积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 
					2.涉及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村委会每村办一片50亩以上示范样板记10分,无村级示范样板不得分,每少1片按比例扣分; 
					3.示范样板科技措施落实到位,示范效果显著的记4分、示范效果较好的记2分、示范效果差的不得分。 | 
					 | 
| 
					连片规模 | 
					15 | 
					在完成计划种植面积中,20亩以上连片面积占种植面积60%以上。 | 
					在完成面积中,20亩以上连片面积占种植面积达60%以上的记1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 | 
					 | 
| 
					科技措施 | 
					15 | 
					根据各种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要求,按抽查面积计算: 
					1.100%实施预整地开挖、理墒; 
					2.100%实行规范化种植; 
					3.加强药材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工作,成活率、保苗率达90%以上,田间无杂草。 | 
					1.100%实施预整地开挖、理墒记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2.100%实行规范化种植记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3.加强药材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工作,成活率、保苗率达90%以上,田间无杂草记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 
					 | 
| 
					合计 | 
					100 | 
					 | 
					 | 
					 | 
	
	
|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大姚县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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