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现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意见》楚政发〔2013〕1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县实际,对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移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水利等工程项目、移民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矿业权、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和实施细则,确保全县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平稳规范有序运行。
	二、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履职,加强对项目的监管,严格审批,确保范围内的交易项目实现“应进必进”。
	三、根据我县现有评标专家的实际情况以及目前开展交易工作的需要,县发展和改革局要牵头尽快组建全县政府统一性的评标专家库,涉及的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行政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本行业专家库顺利组建。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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