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杨家材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关于杨家材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大干字〔2025〕69号)文件通知,经大姚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杨家材 任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正科),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陈光云 免去县看守所所长职务;
杨 新 免去县检验检测所副所长职务。
2026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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