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予以资助,优先保障脱贫稳定家庭学生、“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农村(城镇)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学生。资助标准为300元/生·学年。由就读学校按照政策规定享受范围和标准落实。
州县政府助学金。原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政策,资助标准:700元/生·学年。资助对象:2021年春季学期及以前入学并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前儿童;2021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由学生户籍所在地中心学校按照政策规定享受范围和标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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