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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6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的通告

索 引 号:dyx004/2026-00063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教育体育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6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的通告 生效日期:

                                                                                         大姚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6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的通告

各位大学生,各位家长:

为方便、快捷、高效地做好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有效解决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大学难问题,确保国家资助政策用好用足,精准落地。根据教育部及省、州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关于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贷款政策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本专(预)科(注:预科 第二年才能贷)学生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贷款额度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也可用于生活费。

(三)贷款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长期限按剩余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四)贷款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2025年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70个基点,即LPR5Y-0.7%)

(五)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

(六)还款

1.贷款偿还。学生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大学毕业后五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利息。宽限期满后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大学毕业后继续攻读更高学位(包括研究生、专升本)的借款学生可以申请还款计划变更,继续享受贴息,待新学段毕业后再按约定还款。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要及时到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和营养餐管理中心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应当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不在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可享受最长不超过5年的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2.提前还款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前还款,可以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金额)及相应利息。借款学生每天均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新增提前还款申请,申请后可使用POS机、云闪付或支付宝还款。提前还款申请的分界点,15日(含15日)之前申请,记为当月提前还款;15日之后申请,记为下月提前还款。每月最后五天不能还款。

3.还款方式

(1)支付宝还款。学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当月的20日前将足额资金存入贷款合同上的支付宝账户。银行于当月20日进行扣款。

2)云闪付还款。学生下载“云闪付APP”,在“云闪付APP”首页中输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依次点击“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线还款”功能进行还款。

3)POS机刷卡还款。学生或家长提交提前还款后(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持银行卡到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和营养餐管理中心通过pos机刷卡还款,还款的金额必须在一张银行卡上(信用卡不能还款)。

学生在还款后次月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APP”查询提前还款结果。如当次提前还款失败,下次提前还款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申请。

4.逾期还款。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期限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即为逾期。逾期将影响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诚信记录。

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借款利率的130%。

5.贷款条件

(1)借款学生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⑤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⑥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条件

①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②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③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④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⑤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作年龄限制。

⑥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⑦如果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8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申贷材料

(一)新生(2026高考被高校录取的新生)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到县学生资助和营养餐管理中心办理申贷手续。签合同时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簿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二)在校生首贷(在高校就读的第一次贷款学生)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到学生资助和营养餐管理中心办理申贷手续。签合同时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簿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三、申贷流程

为避免人员聚集,提高办理效率。请各位同学和家长提前预约签订贷款合同时间(预约电话:0878—6213013,新生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即可预约)。

(一)第一次贷款学生的申请流程

1.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APP”注册个人信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注册个人信息。

2.填写贷款申请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贷款模块填写申请表,填写后导出申请表,打印申请表,借款学生本人签字。

3.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后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字(在高三时候做过预申请的同学不用填写此表)。

4.签订合同。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同携带所需材料,按照预约时间到大姚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和营养餐管理中心签订合同并领取受理证明。

5.提交受理证明借款学生到校报到时将《受理证明》交给高校老师,由高校老师在10月10日前录入系统。

(二)续贷学生(往年办理过助学贷款的学生)的申请流程 需要续贷的学生原则上在日程安排的时间内自行按要求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进行远程申办,线上签订合同,不用到现场。远程贷款申请提交成功后,返回我的贷款查看贷款申请卡片状态,已刷新为远程贷款申请已提交,耐心等待老师审批受理即可。原则上资助中心审批时间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经审核后自行下载贷款合同和受理证明交就读高校。

四、办理时间

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10月10日(节假日除外)。

五、高校录入受理证明验证码日期

2026年9月1日—2026年10月10日。

六、办理地点和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大姚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和营养餐管理中心(大姚县金碧镇龙祥路体育馆二楼,从体育馆南面室外楼梯上)。

联系方式。咨询(预约)电话:0878—6213013;联系人:段老师、薛老师、李老师。在前往办理助学贷款现场办理前致电咨询和预约,凡不预约者不给予办理。

七、注意事项

(一)所有申请贷款学生都必须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c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进行申请提交并导出申请表打印,若未在系统中注册、提交贷款申请的则不能生成贷款信息。

(二)合同签订:首贷同学(在校生首次贷款和高考新生贷款):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须携带申办材料按预约时间一同到现场扫描原件、采集身份信息、现场照片等上传后方可签订贷款合同;

(三)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不能用临时身份证办理,保证身份证在六个月有效期内。所上传的通知书、学生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等材料均需用原件,通过手机清晰拍照或现场高拍仪拍照上传。

(四)高校录入回执截止时间: 签订了助学贷款合同的同学(含首贷和续贷),请于当年10月10日前持身份证原件、贷款合同原件和受理证明原件到就读高校交负责的老师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中进行回执录入确认,过时高校未录入回执确认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办理了助学贷款因特殊原因未到校报到学生,请及时与大姚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联系,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六)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属于公职人员的无特殊原因(家庭变故),借款学生家庭属于个体工商户且家庭经济条件较好或有其它固定收入的,原则上不能办理。

(七)对于大学阶段毕业年级首次办理贷款的学生,如其在就读学校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无特殊原因(家庭变故),不能办理贷款申请。

(八)凡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须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有违约逾期的,不但要承担130﹪的罚息,而且个人的相关信息将会计入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会影响个人今后的信用行为(如就业、房贷、车贷、担保、信用卡申请、乘坐飞机、高铁等),影响个人的前程事业。

(九)国家开发银行不会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您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同时,切记!时刻警惕网络诈骗,避免落入非法网贷陷阱。


                                                                                                                                                                          大姚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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