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对外劳务资质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企业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需具备如下条件: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2)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 (3)有3名以上熟悉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5)法定代表人没有故意犯罪记录; (6)具有足额缴纳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300万元人民币)的能力。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自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账户,缴存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以下简称备用金)。备用金也可以通过向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等额银行保函的方式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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