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2026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投资计划的通知 大发改易地发〔2025〕38号
桂花镇人民政府:
根据《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6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投资计划的通知》(楚发改振兴〔2025〕264号),现将州下达我县2026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项目实施
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以工代赈项目资金,项目建设所需其他配套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的,必须逐级上报审批。请你们切实加强项目日常监管,严格执行相关要求,确保项目规范实施,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劳务报酬及时足额发放;做好项目竣工验收、绩效评价、使用移交、审计结算及资料归档等工作。
二、投资计划执行
本批次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总投资为370万元,其中:一次性安排下达以工代赈项目中央补助资金350万元(含劳务报酬15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混凝土道路硬化3880米,宽1—2.5米;断面400*500混凝土排水沟57.5米、排水沟清淤210.6米、河道清淤1046.5米、挡土墙438.14立方米、垃圾池改造15平方米。
请你镇依据本投资计划,加强项目组织管理,严格劳务报酬发放,保障项目按计划实施。以工代赈中央资金不得用于项目前期勘测设计、征地拆迁补偿、项目评审、招投标、审计验收评估等环节的费用支出;不得用于就业技能培训、建后管护岗位补贴等。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中的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工作任务,由地方政府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及社会帮扶资金、企业投资等予以支持。严格落实批复内容,项目建设过程中因特殊情况变更需于项目建设前按程序报经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后实施,未经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建设内容一律不得变更,不得纳入项目结算审计。
要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计划下达后15天内开工建设并形成实物工程量。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务工组织,及时编制群众务工组织方案,明确务工组织领导、务工管理、务工岗位、务工监督等工作任务。同时,充分发动项目区群众特别是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城镇相关失业人员、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参与工程建设。严格劳务报酬发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不少于150万元,带动群众就近就业,突出以工代赈“赈”的作用。群众务工组织方案于项目开工前报县发展改革局地区股。
三、项目监管
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并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责任。项目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加强定期调度和实地检查指导,适时对工程实施、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务工组织情况、劳务报酬发放等进行核查。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安全“三同时”要求,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管,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省、州发展改革委建立负面清单,对未及时开工、资金拨付慢、工程进度滞后等项目将实行惩戒,将对全县项目申报造成负面影响。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你镇落实专人,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于月末以前将当月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资金拨付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提交县发展改革局。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将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绩效评价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支持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可研批复中央投资部分的42.8%基础上,并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带动更多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六、其他事宜
你镇要督促施工方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原则上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由施工单位按统一规范建好发放台账,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项目进展情况调度和项目档案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做好项目建设全流程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将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项目建设、群众务工协议、群众务工台账、就业培训台账、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项目实施、项目财务、项目公示、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等图片、文字和相关影像资料分类保管并报县发展改革局存档。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实施简易审批等有关规定,落实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招投标的相关要求,及时做好项目开工建设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合同制和竣工验收制等要求,确保项目严格按照投资计划下达的时限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附件:1.大姚县2026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投资计划表
2.大姚县2026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附件1.大姚县2026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投资计划表.xls】
附件【附件2-大姚县2026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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