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要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3年7月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等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7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县政府门户网站各单位维护情况和全县的11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开展了检查,检查比例为100%。
(一)网站运维检查及信息发布情况
2023年7月,大姚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615条,信息发布单位共计43家。新闻类信息发布为0的单位:县民宗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局。新闻类信息发布不足3篇的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医保局。公开目录系统信息发布为0的单位:桂花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7月,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由县财政局承办已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办理结束。
(三)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2023年7月份,大姚县政府网站共收到网民留言13条。按问题类型分类:政务咨询类7条,占总数的54%;意见建议类1条,占总数的8%;服务诉求类3条,占总数的23%;投诉举报类2条,占总数的15%。按分布情况分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3条,县教育体育局3条,县公安局2条,县政府办公室1条,县人社局1条,县水务局1条,县林草局1条,龙街镇1条。
(四)政务服务平台办件统计
2023年7月份受理7177件,办结7177件,办结率为100% 。办件主动评价率99.72%,好评率100%,差评率为0%。
(五)政务新媒体运维检查情况
2023年7月,检查全县11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总体合格率100%。
2023年7月大姚县政务新媒体监测情况统计表
(监测时间: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31日)
序号 |
账号名称 |
开设主体 |
状态 |
逾期情况 |
1 |
大姚警方微信公众号 |
大姚县公安局 |
正常 |
无 |
2 |
大姚警方微博号 |
大姚县公安局 |
正常 |
无 |
3 |
大姚交警微博号 |
大姚县公安局 |
正常 |
无 |
4 |
大姚警方抖音号 |
大姚县公安局 |
正常 |
无 |
5 |
健康大姚微信公众号 |
大姚县卫生健康局 |
正常 |
无 |
6 |
文旅大姚微信公众号 |
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 |
正常 |
无 |
7 |
大姚林业微信公众号 |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 |
正常 |
无 |
8 |
大姚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
大姚县医疗保障局 |
正常 |
无 |
9 |
大姚人社微信公众号 |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正常 |
无 |
10 |
美丽六苴微信公众号 |
大姚县六苴镇人民政府 |
正常 |
无 |
11 |
大姚县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 |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正常 |
无 |
(六)12345政府热线办理方面
2023年7月,大姚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共接收州政府办公室派发工单117件,办结71件,办结率61%。无超期办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运维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及法定主动公开信息更新单一不及时。如: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教育、县发展改革局等公共企事业单位栏目更新内容不全面,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等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栏目未更新;除龙街镇、桂花镇外,其余乡镇均未对集体土地内容进行更新。
(二)未同步送审政策文件解读材料。部分单位对政策解读工作仍不够重视,政策解读比例低、时效性差,未严格落实将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同步审核,同步发布的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审核。各乡镇、各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要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在发布稿件时,要对稿件中多余样式进行清除再上传,避免因外链地址的变更而变成暗链的情况。同时要确保稿件内容无错敏外链并且符合栏目名称的要求。加强日常监测,人工检查等方法,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方面进行日常巡检,每日浏览政务公开网站内容,特别要认真审查新发布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并做好记录。
(二)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县级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政策性文件一经审定,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同时发布;除持续做好文字、图表、动漫等形式的政策解读外,还需积极探索更能助力政策意图精准传递的解读新形式,避免“为解读而解读”、解读形式单一枯燥、以新闻报道稿件充当解读材料等情况,确保政策解读规范有序、及时透彻。
附件:2023年7月大姚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情况表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