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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医疗保障局2019-2022年稳增长政策落实情况表
日期:2022/12/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序号
年度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政策措施
落实情况
1
2022
年
楚雄州医保局楚楚雄州发改委楚雄州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印发《云南省医保局等部门转发关于阶段性
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文件的通知》
(楚医保〔
2022
〕
19
号)
2022年7月25日
实施职工医保费缓缴政策。对我县中小微企业实施缓缴三个月职工医保费,缓缴期限为
2022
年
7
至
9
月。
通过缓缴
3
个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涉及全县
3198
名企业缓交
515.56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定程度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了当前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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