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民政厅发布了关于2022年度--2024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的公告,大姚李一平教育慈善基金会名列其中。
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就是广大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爱心企业在向基金会捐赠时,可以凭借本基金会开具的《云南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九条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保障捐赠人士的公益热情和权益。
作为大姚县3A级社会组织,大姚李一平教育慈善基金会自1993年3月成立以来,积极传播慈善、弘扬慈善,秉承办会宗旨,共募集资金1600余万元,奖励资助学生7078人,发出奖助学金943.3万元。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获得,是对基金会工作的认可与肯定,为基金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支持!
未来,基金会将再接再厉,用爱心汇聚爱心,持续开展好“慈善一日捐”助学志愿服务项目,吸引、带动更多的人共同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募集更多资金,做大做强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