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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大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动态维护方案(草案公示稿)》的意见

日期:2026年04月1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对接各级“十五五”发展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空间需求,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26〕22号)要求,大姚县组织开展了《大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动态维护工作,现将《大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动态维护方案(草案公示稿)》征求意见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6年4月14日至4月21日(共7天)

二、公示网站

大姚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yao.gov.cn)

三、公示内容

《大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动态维护方案(草案公示稿)》(详见附件)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寄方式,将书面建议寄至大姚县自然资源局,信封需注明“大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动态维护方案意见建议”字样,邮编:676400;或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dyxgtj@126.com。

咨询电话:0878-6222239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反馈意见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和沟通;单位反馈请加盖公章。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1.大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动态维护方案(草案公示稿)

2.大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动态维护附图





关于《大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动态维护方案》公示稿的起草说明

一、基本情况

2026年2月2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26〕22号),对市县国土空间动态维护工作作出了相关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对接各级“十五五”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在相关部门项目生成阶段主动服务,在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以下简称“一张图”)上统筹协调空间需求,协同推进选址选线方案比选、相关专项规划落地、重大项目谋划等工作,以及《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锚定“3815”战略、重大项目空间需求,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统一安排部署,大姚县组织开展了《大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动态维护方案》(以下简称“规划动态维护”)工作。

《规划动态维护》的开展有利于我县精准对接国家战略,将“十五五”重大项目,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利于保障重大项目落地,优化三条控制线,保障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空间需求,解决近年来部分项目无法实施等问题;有利于提升规划适应性,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保护和发展格局,更好地适应发展实际需求,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二、国土空间动态维护工作程序

(一)准备工作

明确动态维护工作协调机制并落实规划编制经费,组建工作队伍,细化责任分工,系统梳理归集前期相关资料。对接“十五五”发展空间需求,结合规划实施情况,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4年度实施体检成果为基础,结合需要调整完善的规划内容在动态维护方案中进行补充评估。

(二)方案编制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动对接发展改革、交通运输、水利、工业和信息化、文化和旅游等部门,统筹“十五五”发展空间需求,结合实施评估结论,按照正向优化标准,由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编制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

(三)征求意见

规划动态维护成果由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充分评估论证,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反馈情况对成果进行修改完善。

(四)成果公示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对本级规划动态维护成果进行公示,成果应图文并茂、图件清晰、直观表达维护内容。按照公示意见协调完善后,县级成果由县级人民政府报送州人民政府并同步抄送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五)成果审核

州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对规划动态维护成果(含本级和所辖县级)开展专家论证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修改完善后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请州人民政府审核。

(六)省级审查

州人民政府将规划动态维护成果(含本级和所辖县级)正式行文函送省自然资源厅。省自然资源厅牵头以州为单位征求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并开展成果审查。

(七)方案审批

州及下辖县(市)规划动态维护成果统一打包由州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八)成果汇交启用

州、县(市)规划动态维护成果在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启用。成果在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一张图”逐级汇交至省自然资源厅,并按要求向部汇交。

三、公示稿主要内容

动态维护主要聚焦规划实施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完成三条控制线正向优化、重点建设项目清单、规划分区、全域用地用海规划布局、中心城区用地用海规划布局、城市重要控制线、其他重要控制线、详规单元优化等内容,切实保障“十五五”时期大姚县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落地实施。

(一)三条控制线优化三条控制线优化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化调整。

(二)规划分区优化。对上版规划中的生态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县域规划分区进行优化,保证生态保护区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保持一致,农田保护区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保持一致,同时联动调整其他分区。

(三)用地布局完善一是依据中心城区维护后的城镇开发边界,全面结合新增建设项目、现状建设情况及已取得合法手续的土地用途,进一步明确规划用途,同时调整城镇开发边界内部分地块规划用途。二是将已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的各乡镇中心镇区用地布局内容纳入维护方案。三是城镇开发边界外独立选址的建设用地规划布局(例如采矿用地等),保障其合理空间需求。正向优化后,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进一步符合实际、更好地传导到详细规划;中心城区道路网络密度未减少,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不降低,城镇功能品质有提高;各乡镇中心镇区用地得到合理保障。

(四)城市重要控制线(四线)维护。现行规划划定城市绿线面积63.13公顷、蓝线面积10.19公顷、黄线6.58公顷,紫线0.26公顷,本次规划动态维护,不涉及调整城市绿线、蓝线、黄线和紫线。

(五)其他重要控制线维护。工业用地红线维护前210.35公顷,其中工业用地保障线面积168.87公顷、工业用地拓展线面积41.48公顷;维护后划定工业用地红线211.3525公顷,其中工业用地保障线面积171.4642公顷、工业用地拓展线面积39.8883公顷;维护后较维护前工业用地红线面积增加1.0025公顷,其中工业用地保障线面积增加2.5942公顷、工业用地拓展线减少1.5917公顷;调整后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工业用地划入工业用地红线保障线面积为95.9%,满足80%的要求《云南省工业用地红线管理规定(试行)》)。

洪涝风险控制线和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其他控制线不涉及调整。

(六)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单元维护。维护前全县规划详细规划单元共计17个,其中城镇单元15个,特殊单元2个,单元总面38.06平方千米。其中,城镇单元面积28.48平方千米,特殊单元面积9.58平方千米;维护后详细规划单元数量保持不变,总面积增加0.21平方千米,为城镇单元面积增加,特殊单元面积不变。优化后城镇开发边界全部纳入详细规划单元,单元边界清晰、管控精准、布局合理,为后续详细规划编制、项目审批提供坚实依据。

(七)专项规划目录清单修改。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大姚县专项规划编制指引提到16项专项规划编制清单,本次结合专项规划清理整治工作全面删除。

(八)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增补。以发改部门“十五五”发展规划中的重大建设项目清单为基础,结合各行业主管部门编制的行业专项规划及各部门同步报送的项目作为补充,全面保障重点项目清单增补与纳入“一张图”协调空间落位工作。维护后重点建设项目共2529个,其中,交通类88个,水利类538个,能源类104个,电力类7个,通讯类2个,环保类45个,旅游类134个,民生类659个,产业类397个,其他类555个。

涉及调出项目35个,更名项目30个,精准落位42个,示意上图117个,其余为增补清单,为“十五五”期间急需落地的项目扫清规划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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