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云开办〔2020〕13号)文件要求,我县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申请的原则,组织开展了第二十一批扶贫产品认定工作。对各行业部门推荐上报的6家企业申报的72个扶贫产品进行了审核,同意将大姚县杰食品有限公司、楚雄彝多多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大姚彝王核桃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姚彝亨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姚宏光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大姚利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6家企业提交的72个产品拟定为扶贫产品,报州乡村振兴局进行复核,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3日内向大姚县乡村振兴局提出意见。监督举报电话: 0878—6222801。
附:大姚县第二十一批扶贫产品认定情况公示表
大姚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