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湾碧乡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国家及省、州、县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29日。主要通过大姚县政府网站公布。
(一)组织领导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我乡始终把政务信息公开的施行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作为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党政办主任任副组长,党政办及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制定了《湾碧乡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审核制度》《湾碧乡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湾碧乡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湾碧乡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内部考核制度》《湾碧乡人民政府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从而使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办理、有制度管理,切实保障了我乡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明确职责,抓好落实。一是把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乡工作的重要日程,以建设法治、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治意识,促进全乡干部职工依法办事,正确履职,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增强责任意识,按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周密部署,层层抓落实,把政务公开落到实处;二是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精神领会实质。在干部职工和班子会上学习传达学习政务公开国家和省、州、县有关文件精神,真正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要求政策性、管理性文件、规章、规定等要及时公示;二是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招标采购等行政行为的程序和结果要公示;三是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在决策前及时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四是健全完整的公示途径;五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按照要求及时按季度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梳理本部门本系统应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六是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便民服务中心,目前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有计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民政、残联、自然资源等。
2.及时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各中心、站所、办公室对应领域负责制,与县级部门积极对接,在9月底前我乡及时完成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
3.加强政务新媒体和12345政府热线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切实做好12345政府热线平台管理工作,对群众来电来信及时转办,并及时作出回复,2020年共收到县级转办件共10件,其中:及时回复10件,办结10件。
(三)加强公开信息审核,定期对门户网站进行清理
一是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信息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坚决不予以公开:1.涉及国家秘密的;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但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4.经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依法确定为不公开的;5.尚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可能影响正常行政管理活动和行政目的实现的;6.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二是每季度定期对门户网站进行梳理,发现有明显错误或是涉及不予以公开6种情形的信息,做到第一时间整改,第一时间清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2020年公开内容情况
2020年,我乡积极利用政务公开宣传栏、展板、宣传册、及各大媒体网站公开计生、民政、劳务输出、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村镇规划、财政、征迁等工作动态,并安排专人负责更新、报送。2020年,我乡在《大姚县公众信息网》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93条。其中:人大代表建议回复19件,部门规范性文件7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策文件解读3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权责清单公开40条,财政信息2条,公共卫生信息公开1件,工作动态115条,应急管理2件,民政信息公开1条,组织机构1件。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需要公开或者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需要收费及减免的情况,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7
| 7
| 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乡做了大量的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和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也存在部分问题。一是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各部门、各村社区向办公室交送政务公开相关信息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主动参与公开工作积极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四是2020年11月15日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反馈我乡在门户网站上上传的工作动态文稿出现错误,我乡已对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批评,并将引以为戒,在今后政务公开工作中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下一步我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县有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让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公开方法让群众知晓信息查询的渠道和方式;二是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总结经验,做好存在问题整改,并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积极推进各部门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主动推进实现公开的常态化、信息化。四是及时开展政务信息公开自检自查,定期组织已在政务网公开的信息提供单位,对自己的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在复核,发现错误立即进行整改。五是加强对门户网站的日常监督管理,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