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和省、州相关整改措施、验收销号程序等要求,大姚县组织完成了县级整改和自查自验,现就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环境问题描述
反馈的问题:大姚县未按《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时限要求开展昙华山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工作(问题编号:60-17)。
具体问题描述:大姚县昙华山风景名胜区于1996年被云南省评为第三批“省级风景名胜区”,面积110平方公里。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风景名胜区应当自设立之日起2年内编制完成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20年。大姚县未严格落实条例要求,直到2020年才开展规划编制工作。昙华山省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紫丘村建设的畜厩,2018年在畜厩顶建光伏板,无项目批文。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二、整改时限及措施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专项整治;二是加强日常监管;三是加大昙华山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报批对接工作力度;四是加大风景名胜区宣传。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认真开展核查。根据反馈问题,大姚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24年2月初到大姚昙华山风景名胜区三潭景区开展问题核查。经核查,在大姚昙华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紫丘村建设畜厩以及2018年6月在畜厩顶建光伏板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大姚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原大姚县移民开发局)。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3902.64平方米(5.85亩)是流转作为配置给移民的土地,但在大姚昙华山风景名胜区三潭瀑布景区范围内,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属擅自进行其他影响风景名胜区生态和景观的违法行为。
二是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对大姚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原大姚县移民开发局)在大姚昙华山风景名胜区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但鉴于紫丘村建设的畜厩及2018年在畜厩顶建光伏板是金沙江观音岩水电站建设移民安置点建设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也是特殊历史时期、特定条件下的建设项目,建成后的光伏板产权归90户316名移民所有,光伏发电收益由紫丘村316名移民按人口分红进行分配,且该项目未对昙华山风景名胜区三潭瀑布景区生态和景观造成较大影响,2024年3月28日,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对大姚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原大姚县移民开发局)作出了责令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补救措施、处5万元的罚款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2024年7月25日,该罚款已全额缴入县级国库。2025年5月,赵家店镇人民政府已对紫丘村集体畜厩及畜厩顶建光伏板项目给予了设施农用地备案,备案期限10年。
(二)加强日常监管
一是严把建设项目选址核准第一关。县林业和草原局景区管理服务中心紧盯《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中涉及风景名胜区的“三个禁止”,把好建设项目选址核准第一关,从行政许可源头杜绝“三个禁止”行为的发生。2023年4月20日,大姚县对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工程涉及大姚昙华山风景名胜区选址核准进行初步审查,并于2023年4月28日将请示及选址核准意见报州林草局。楚雄州林草局做出了“原则同意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涉及大姚昙华山省级风景名胜区选址方案”“本意见为非正式行政审批文件,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方可开展建设活动”的选址方案核准决定意见。2025年1月2日对大姚县博厚村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涉及大姚昙华山风景名胜区选址核准进行初步审查,并于2025年1月16日将请示及选址核准意见报州林草局。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做出同意按照拟报国务院的《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和报省人民政府的《大姚昙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但需待《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正式批准后或《规划》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的意见。2025年3月26日对大姚县三潭瀑布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大姚昙华山风景名胜区选址核准进行初步审核,并于2025年4月10日将请示及选址核准意见报州林草局。待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对该项目选址进行批复。
二是加强风景名胜区管护工作。大姚县针对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于2024年2月下发了《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昙华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开发建设活动清理排查工作的通知》,在昙华山风景名胜区涉及的范围内开展了排查。还制定或完善了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巡查制度,将巡查工作责任落实到林草主管部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干部职工、属地乡(镇)农业农村(林草)发展服务中心职工及111名大姚昙华山风景名胜区管护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等定级、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方法,明确各自巡查任务,对所辖区域风景名胜区按职责分工定期对风景名胜区内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状况、人类活动、自然灾害隐患等状况进行巡查检查和监测,并填写《风景名胜区巡护检查记录表》以及《风景名胜区安全隐患检查记录表》。
三是强化风景名胜区台账管理。县林业和草原局景区管理服务中心不断建立健全台账资料,强化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及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景区内人类活动和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对景区内人工设施、景源、景观等全面清查、检查、核查登记,逐步完善风景名胜区管理数据库,建立《大姚昙华山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报批动态管理台账》《大姚昙华山风景名胜区违章建设查处台账》。
四是加强监管能力提升。为加强大姚昙华山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工作,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成立了大姚昙华山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线上+线下”双线联动,参与或组织开展有关风景名胜区知识、管理业务等科普、培训,不断提高风景名胜区管理人员(干部职工、生态护林员)的风景名胜区监管、管护能力。还编发了《风景名胜区保护及管理16问》《大姚县景区管理业务培训讲义》,供林草工作人员及风景名胜区所在村社区的护林员学习、宣传,并组织人员参加了省、州举办的自然保护地综合管理相关业务培训。
五是着力为监管提供制度保障。县林业和草原局景区管理服务中心为加强日常监管提供制度保障,结合管理实际,2024年以来,建立健全或完善了《大姚昙华山风景名胜区巡护报表》等巡查记录表册,以及《大姚昙华山风景名胜区巡查制度》《大姚昙华山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制度》等8项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的具体制度,并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三)加大昙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报批对接工作
2019年7月机构改革前大姚昙华山风景名胜区由住建部门负责管理,机构改革后大姚昙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的职能职责移交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大姚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2021年12月大姚县重新启动大姚昙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22年2月完成《规划》的编制,2022年4月、2022年5月分别通过县、州级审查。省林业和草原局分别于2022年7月、2023年2月、2023年3月、2023年4月、2024年1月、2024年3月组织了初审、复审、再次审查和向省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等六次审查,并分别反馈了意见建议,县林业和草原局六次及时修改完善并上报了成果资料。之后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相继3次到省、州林业和草原局进行跟踪、汇报,并按照省级专家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两次修改完善。2024年5月15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在昆明组织召开《规划》厅际联席审查会,提出“《规划》应做重大修改完善后再次审查”的意见。大姚县再次按照审查意见及要求,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且于2024年9月9日通过县级评审并逐级上报州、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查。县林业和草原局接到两位省级专家、9个省级部门反馈的意见后,又对《规划》进行了两次修改完善。同时,大姚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县林业和草原局领导及相关人员分别于2025年3月6日、3月20日、3月21日到省林业和草原局进行汇报、对接《规划》。2025年4月3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召开了省级专家评审会,专家组同意《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后通过。县林业和草原局领导及相关人员分别于2025年4月8-9日、4月28-29日、5月8日到省林草局衔接《规划》修改完善事宜。2025年5月9日,《规划》最终通过省级评审。
(四)加大风景名胜区宣传
一是制定专项方案,联合基层力量,构建大姚县全民生态保护宣传网。根据大姚昙华山风景名胜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大姚昙华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宣传方案》,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景区管理服务中心联合各乡镇农业农村(林草)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护林员深入系统宣传普及风景名胜区保护知识,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引导民众积极参与景区的生态保护,促进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二是以“两普”促“三禁”,强化法规宣传营造保护氛围。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景区管理服务中心制作《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宣传单、宣传折页共12000份,以“世界环境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生物多样性日”“爱鸟周”等普法宣传活动为契机,加大普法和科普力度,营造全社会参与风景名胜区“三个禁止”行为发生的良好氛围。
三是线上线下联动,大姚县多平台普及风景名胜区保护法规。线上在大姚门户网站、七彩云端、大姚林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大力宣传风景名胜区的法律法规等内容,扩大普法的社会宣传面。线下,多方筹集资金2.89万元,在大姚昙华山风景名胜区安装大型宣传牌7块(正面为风景区简介和位置图,背面为条例摘编)、挂树宣传牌50块,进一步普及风景名胜区知识,提升游客的保护意识。
四、整改成效
通过不断采取开展专项整治,大姚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原大姚县移民开发局)“在紫丘村建设畜厩及在畜厩顶建光伏”擅自进行影响风景名胜区生态和景观的违法行为受到了行政处罚。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加大《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宣传等措施,减少人为破坏和违规开发,保护了风景名胜区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通过宣传和教育,增强公众对风景名胜区保护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昙华山风景名胜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显著提升。通过加大昙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报批对接工作力度,2025年5月9日《规划》最终通过省级评审。
公众意见建议征求
公众可自该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当面、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反馈。
联系电话:0878-6307712,传真:0878-6201556,邮箱dyxybsdg@126.com。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