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好、满足好人民群众不断发展的医疗保障需求为目标,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动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完善政策措施,待遇保障更充分。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积极支持推广“楚雄惠民保”,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健全,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全面提升。2024年,全县城乡居民、职工享受医保待遇160.43万人次,政策范围内费用46962.65万元,医保报销28958.5万元,居民医保门诊、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45.85%、72.49%,职工医保门诊、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52.61%、81.01%。
深化“ 三医联动 ”,基金运行更稳健。坚决治理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常态化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2024年,全县17家公立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35批次491个品种,集采药品资金占比达47.23%,集采药品耗材价格平均降幅60%,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约1465万元。积极实施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2024年全县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27334万元,同比减少1038万元、降低3.65%,县内支出占比59.32%,同比增长0.5%,分级诊疗制度取得初步成效,医保资金支出快速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稳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2024年,职工医保参保人享受普通门诊统筹报销122581人次、发生医疗费1646.49万元、统筹基金支出492.99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52.43%。
加强能力建设,经办服务更优质。推进全县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加强队伍建设,建强经办窗口,拓展经办渠道,大力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办、延伸办”“网厅办”“跨省通办”和“全州通办”,全面实行异地就医“线上”“线下”融合备案,新生儿医保落地即参保。2024年,县级经办窗口办理医保服务事项30782件、“全州通办”事项1126件、转移接续手续110人,新生儿落地参保1102人,办结率、好评率均达100%。医保窗口被表扬为全州“优质服务窗口”,县医保局被州委、州政府表扬为“楚雄州2021—2023年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优秀集体”,被县委、县政府表扬为“大姚县2024年度担当作为优秀集体”。
健全监管机制,医保基金更安全。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强化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完善欺诈骗保案情沟通、协作查处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强化行刑衔接、行纪衔接,严肃追究欺诈骗保单位和个人责任。2024年,大姚县共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17万元,行政处罚3起,中止医保服务协议3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7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18起,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