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文件要求,大姚县土地储备集体决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并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我局现就收回收购价格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5日。
二、具体地块信息及收回收购价格信息见下表
项目名称 |
土地使用权人 |
位置 |
不动产权证号 |
面积(公顷) |
拟收回收购价格(万元) |
大姚县城区2019CQ-Z-1号宗地建设项目 |
大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位于县城东北片区次6号路东侧(李湾幼儿园对面) |
云(2021)大姚县不动产权第0001851号 |
2.0372 |
2450.7516 |
大姚县城区2019CQ-Z-4号宗地建设项目 |
大姚永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位于大姚县城东片区 |
云(2021)大姚县不动产权第0004034号 |
2.8618 |
2970.5484 |
凡是对本公示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或邮寄方式,并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我局下属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邮寄地址:大姚县政务中心3号局级办公楼。
联系人:沈先生 15393901156。
咨询电话:0878-6212588。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