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由省市场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组成的云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联合执法检查第三检查组到大姚县进行工作督导。
(图为联合执法检查组在大姚县渔泡江水电站库区进行检查)
第三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大姚县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落实全省2024年“十年禁渔”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情况,深入了解大姚县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及《云南省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任务清单》等情况,并对大姚县2024年度河(湖)长制责任考核指标考评、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重点工作综合考评等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同时,检查组深入渔泡江三岔河段,采取暗查暗访、现场察看、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方式对大姚县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工作措施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大姚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州党委政府长江“十年禁渔”的工作部署,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细“十年禁渔”工作取得成效。
下一步,大姚县将持续巩固长江十年禁渔“三年强基础”成果,进一步完善长效政策措施,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推动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走深落细,严惩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确保长江流域禁捕管理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