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防范化解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和全面推动平台类国有企业压降的工作要求,结合关于融资平台转型退出工作的相关规定,对已满足规定条件,且已剥离政府融资功能、完成市场化转型的平台公司,征得三分之二金融债权人同意后,可申请退出融资平台名单。
我公司目前政府隐性债务已经清零,并发出征求意见函征求金融债权人意见,截至2024年11月30日未收到金融债权人书面反馈意见。现公司发出退出融资平台的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15日。公示期间,金融债权人如有异议,可到大姚县城乡统筹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书面反馈。
公示期结束,我公司将对退出融资平台名单事项进行公告。
大姚县城乡统筹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