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有效解决户外大型广告未经许可、设置不规范、安全隐患较大和视觉景观较差等问题,提升城市景观档次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摸排,我局对县城区存在安全隐患、设置不规范的广告牌通告如下:
1.西河北路7号“洗车美装工作室”;
2.北街“爱眼眼镜城”;
3.北街“信步影视城”;
4.白塔小广场“顶尖发艺”;
5.西街“新途径教育”;
6.西街“产后熏蒸”;
7.城北路“大姚中医院”;
8.西河北路宏城建材城“尚层装饰”;
9.西河北路宏城建材城“央博管业”;
10.西河北路宏城建材城“龙波五金机电批发商行”;
11.北街“未来手机大卖场”;
12.环城东路115号“超威汽车蓄电池”;
13.金平路11号“怡发玻璃门窗”;
14.金平路37号“金迪门业”;
15.金平路大姚公馆10—2—s108号“舒阁房产”;
16.文苑路“劲爆香兔”;
17.百草岭大街金碧梦苑附近“名扬世家家居”;
18.百草岭大街金碧梦苑附近“名爵KTV”;
19.金碧路55号“中明水果”;
20.金碧路56号“全友家居”;
21.金碧路31号“非凡视觉”;
22.南街“千艾美甲”;
23.环城南路56号“海生机电”;
24.白塔北路“众生源百货商店”;
25.环城东路129号破损广告牌;
26.百草岭大街70号美屿名妆二楼破损广告牌;
27.西街巨圣大型墙体广告;
28.宏城建材城康济药店门头墙体隔离栏;
28.金平路25号破损广告框架;
30.金龙路东城明珠B5-107破损广告框架;
31.环城北路45号破损广告框架;
32.金龙路金碧锦苑9-5号商铺破损广告框架;
33.金岭路废弃广告框架;
34.佳通小区破损广告框架(两个);
35.南街大型手机广告牌;
36.龙华巷废弃广告牌;
37.里长堡社区楼顶破损广告框架;
38.金龙社区窑上小组集体综合楼废弃广告牌。
现责令上述户外广告牌责任人限于2024年8月30日前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我局将依法强制拆除。类似违法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牌,一经发现,我局将依法及时、全面拆除。
未尽事宜,请相关广告牌责任人及时与我局沟通联系。
联系电话:0878-6222135
联系地址: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9办公室
特此通告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 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