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姚县五措并举扎实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利用“三进经营主体”活动和集中宣传等方式,向辖区内经营户宣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5200余份,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为开展查处无照经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强化协同,压实责任。制定印发了《大姚县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目标部门责任进行明确,压实部门责任,形成了专项整治工作合力。加强部门间信息交流与沟通,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进一步提升“查无”工作整体效能,形成长效机制。及时研究、部署、协调重点难点问题,运用好协同监管平台,理顺信息采集、抄告、反馈、督办等环节,实现联动监管的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
三是全面摸排,源头治理。建立无照经营摸排情况统计表,及时依法清理整治,联合党委政府、社区对辖区无照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排,全面掌握无照经营户数、类型、分布、规模及无照经营原因等实际状况,做到“该摸底调查清楚的一个不漏、该清理取缔的一个不留、该疏导办照的一个不落”,切实做到辖区内无照经营户底数清、无照经营场所具体位置清、无照经营基本情况清、无照经营时间清、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原因清“五清”。
四是各司其职,标本兼治。在日常监管中,对发现的未取得登记前置许可审批违法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未经许可经营行为,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外,及时抄告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对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涉及“先照后证”改革后登记前置许可改为后置许可的事项,及时立足监管职能,依法予以查处,确保证照齐全,行为合规。
五是堵疏 结合,引导规范。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规范与发展相结合原则。对违法情节轻微,可以达到而未达到相关生产经营条件的无照经营者,以教育为主,首次不罚,责令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指导其合法经营。对责令不改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督促其停止经营行为。
2024年上半年,县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7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786户次,规范引导办照3户,限期整改1户,依法查处案件2件,其中无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1件,无烟草专卖证销售卷烟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