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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审计局“三举措”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日期:2024/05/13   作者:赵海燕   来源:大姚县审计局    点击: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阳光审计,增强审计监督的公信力,大姚县审计局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督促、同落实,积极有序推进审计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落实廉洁纪律要求,强化审计队伍诚信建设。严格执行审前公示制度,要求审计组进点前必须将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作为审计通知书附件送达被审计单位;审计组进点时,在被审计单位公共区域张贴《审计公示》,告知被审计单位审计人员应遵守的廉洁纪律,以及审计人员违反审计纪律、执法不公、徇私舞弊等失信行为的举报途径,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切实做到依法审计、诚信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深入推进诚信审计建设纵深发展。

二是落实信用承诺制度,强化审计公信力建设。所有审计项目均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对象做出书面信用承诺,对提供的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及时披露审计监督中发现的失信行为,督促被审计单位提升诚信意识,促进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自我约束。积极推进审计公开,及时将审计公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扎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助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揭露被审计单位会计信息不真实、虚报冒领等违纪违规问题,并督促其纠正整改,促进完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有效服务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