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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优化审批服务为投资项目“保驾护航”

日期:2024/04/02   作者:赵尚林 杨德菊   来源:大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点击:

 

“现在来大厅办事是越来越方便了,服务人员态度很好,需要的材料也一次性告知我们,审批时限比原来缩短了不少,最好的是办理好的审批决定书可直接邮寄到家,不用再跑窗口”,正在办理大姚县杨家村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杨总对着投资项目审批窗口的工作人员发出感慨......

近年来,大姚县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帮办代办”“不见面审批”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措施上着力,高效服务企业群众,审批承诺办结时限压缩80%以上、主动好评率达100%,政务服务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容缺受理提前审批严格执行《大姚县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制度》,在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涉河建设项目等服务事项办理中,企业群众由于各种原因未及时提交项目投资备案证授权委托书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设计方案等件,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清单,预留出企业补充材料时间,审批人员提前受理审批事项熟悉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在材料补齐后及时办结,有效缩短审批时间。今年开展容缺受理办结水土保持项目18个,涉及项目总投资10.5亿元。

告知承诺提速办严格执行《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暂行管理办法》,落实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和审批材料告知承诺。在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取水许可等服务事项办理中,立项批准文件或者项目投资备案证等前置审批事项由企业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法定条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或者后续审批环节中申请办理,审批窗口不以该审批结果为前置条件,同步开展后续审批。企业群众提出行政审批申请时,除必须当场提交的材料外,其余材料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并能够按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剩余材料,审批人员同步制作《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告知书》,企业群众签署《申请人承诺书》后,直接作出审批决定,提速审批效果明显

帮办代办提升效能拓展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帮办代办实施范围,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涉河建设项目等水务服务事项纳入帮办代办事项清单,在滇中饮水工程大姚七街段等重点项目建设中采取“一张清单”全面告知,“一支队伍”全程服务,“一个项目”全套方案,“一个专窗”全力帮办措施做好全程跟踪服务,以最大诚意、最快速度、最优服务、最实举措做好帮办代办工作,全面提升服务项目审批效能,今年以来,共服务涉水务事项18件,其中1亿元以上投资3件,5000万元至1亿元投资5件,5000万元以下投资10件,办结率100%。

材料邮寄提供便利按照常规审批程序,企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完成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要送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受理、审核,审批完成后企业要到窗口领取审批结果。为减少企业跑动次数,节约企业跑动成本,大姚县推行材料邮寄方式实现不见面、零跑腿”审批,即:中介机构编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等主件材料后,通过邮寄的方式投递到投资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受理,流转后台审批人员审批,审批结果综合窗口直接邮寄给企业,不需再到窗口领取。今年共办理材料邮寄事项11件,涉及投资2.5亿元。

随着审批服务的不断优化,中广核楚雄大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大姚县向阳村光伏发电项目、大姚淼森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大姚县南山坝工业园区混凝土及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三峡云投发电(大姚)有限责任公司大姚县李家庄光伏电站等一批新能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得以快速审批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