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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医保局多措并举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日期:2024/03/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以来,大姚县医保局紧紧围绕国家、省、医保局决策部署,多措并举,稳步推进药品带量采购惠民工程落地落实。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集采政策及管理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动员全县医疗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工作协同,积极完成集采药品的报量采购工作,有力保障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地惠民。

二是细化宣传培训。明确目标任务,提前做好培训学习,组织县所有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开展培训。每季度逐一深入各医疗机构,现场督办带量采购进展,详细讲解带量采购操作程序。建立健全了沟通机制及时解答医疗机构问题,收集医疗机构在带量采购工作遇到的困难并向上级反馈。

三是强化配套工作。严格按照《楚雄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措施的通知》要求,落实医保基金预付制度解决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品采购垫资问题根据各行政村参保居民人数,按照每个村卫生室1万—3万元的标准预拨到乡镇卫生院。同时,加强预拨资金监管明确清算结算方式“年初预拨、年终清算”的模式,年底由县医保局与县医共体总院统一结算确保预拨资金专项用于村卫生室购买药品周转。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目前全县135个村卫生室药品采购周转资金183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四是用好激励政策。规范、公平、及时做好集采结余留用考核制度,激励引导医疗机构、临床医师优先采购、使用集采品种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及时兑付医疗机构第一、二、三批国家集采药品节余留用资金30.68万元

2023年,大姚县医疗机构参加国家、省际、省内药品集采报量采购16批次,集采金额约1674.4万元,占药品采购金额的21.6 %,较上一年度上升4.34%;约为我县病患节约资金937.7万余元,医保资金节约656.4万余元药品带量采购惠民政策在我县落地以来,社会反响良好,患者经济负担减轻,得到医院、老百姓的一致好评。